莲湖检察院聚焦核心数据 强力推进“两项监督”工作

莲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按照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强化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核心数据,为全年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莲湖检察院聚焦核心数据 强力推进“两项监督”工作

强力推进“两项监督”

一、主动提升素能,增强监督建议精准性。一是及时更新执法理念。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的标准、计算方法和作用进行分析和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对检察业务数据的认识,引导干警更新数据管理和执法理念,在办案活动中结合核心数据加大监督力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强化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干警整体素能和业务能力,有效增强对公安机关监督施策的精准性。一方面,结合开展调研活动、组织案件研讨、定期案件评查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能,强化办案人监督意识,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线索,加大纠正漏捕率和纠正遗漏同案犯率;另一方面,全面提升办案人监督水平,严格审查标准,及时纠正公安机关违法情形。


莲湖检察院聚焦核心数据 强力推进“两项监督”工作

强力推进“两项监督”

二、主动靠前监督,强化监督工作时效性。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指派专人分别定点联系公安法制部门、派出所,通过查阅台账、巡查办案区、听取意见等方式了解办案情况,获取监督案件信息,了解侦查中的不规范行为。如该部检察官通过对公安机关近期刑事转治安案件记录进行查阅,发现了6起立案监督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意见,督促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二是深入办案一线靠前监督。突出工作重点,主动靠前监督,充分利用该院挂牌设立的驻公安莲湖分局、公交分局、机场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平台,开展“两项监督”工作,将监督“哨卡”延伸到侦查活动第一线,在实现对公安机关协调、指导与监督的动态性和时效性的同时,继续提升书面纠正违法与立案监督核心数据。如:2020年3月,该部检察官在驻公安莲湖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工作时,该局正在受理一起诈骗案件,由于该案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和犯罪事实难以认定,且与普通经济合同纠纷难以区分,该局办案人员对是否将该案立案侦查存在较大分歧。派驻检察官对案件进行深入了解,认为该案系以售卖口罩为虚构事实的诈骗犯罪,当即通知公安立案侦查,并对下一步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莲湖检察院聚焦核心数据 强力推进“两项监督”工作

靠前监督 强化监督

三、主动量化指标,确保监督责任具体化。一是量化核心数据指标。该部主动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近年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合部门员额检察官办案实际,对立案监督、纠正违法、纠正漏捕和遗漏同案犯等核心数据任务指标进行具体量化,分解到每个员额检察官,在不影响办案进度的前提下,提升核心数据。

二是定期进行考核。为保证核心数据指标能够按阶段、按标准完成,第一检察部每周进行一次核心数据汇总统计,每半个月进行一次通报评比,每月底召开一次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评查、研讨,对“两项监督”工作进行数据化动态考核。同时以任务目标为工作指引,将办案指标与绩效考核挂钩,增强检察官争优意识,激发检察官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领导带头办案参评。该部将“两项监督”工作指标落实到包括主管检察长和负责人在内的每一名员额检察官,进行无差别通报考核,进一步明确办案人具体责任。通过领导带头办理“两项监督”案件和参与核心数据考评,有效推进“两项监督”工作开展。一季度,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两项监督”案件达到部门办理数量的三分之一,极大地鼓励了检察官们开展“两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四、主动跟踪问效,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一是注重监督成效的转化落实。按照谁主办、谁监督、谁跟踪的原则,及时做好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跟踪工作,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回复,提升办结率,确保监督效果。同时,该部主管检察长与公安机关分管副局长、部门负责人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定期联系,就“两项监督”案件回复情况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纠正,按时回复。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通过与公安机关签订《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实施办法(暂行)》,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如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和公安机关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有特殊情况经协调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对侦办的案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研讨,从实体、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不断引导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刑事执法水平,实行监督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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