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檢察院聚焦核心數據 強力推進“兩項監督”工作

蓮湖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按照院黨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堅持強化業務學習,進一步提升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核心數據,為全年工作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蓮湖檢察院聚焦核心數據 強力推進“兩項監督”工作

強力推進“兩項監督”

一、主動提升素能,增強監督建議精準性。一是及時更新執法理念。對檢察業務核心數據的標準、計算方法和作用進行分析和專項培訓,進一步提高幹警對檢察業務數據的認識,引導幹警更新數據管理和執法理念,在辦案活動中結合核心數據加大監督力度。二是加強業務培訓。通過開展業務培訓、強化督導檢查等方式,不斷提高幹警整體素能和業務能力,有效增強對公安機關監督施策的精準性。一方面,結合開展調研活動、組織案件研討、定期案件評查等形式,全面提升幹警證據審查、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的綜合素能,強化辦案人監督意識,在辦案過程中能夠及時發現線索,加大糾正漏捕率和糾正遺漏同案犯率;另一方面,全面提升辦案人監督水平,嚴格審查標準,及時糾正公安機關違法情形。


蓮湖檢察院聚焦核心數據 強力推進“兩項監督”工作

強力推進“兩項監督”

二、主動靠前監督,強化監督工作時效性。一是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協調。指派專人分別定點聯繫公安法制部門、派出所,通過查閱臺賬、巡查辦案區、聽取意見等方式瞭解辦案情況,獲取監督案件信息,瞭解偵查中的不規範行為。如該部檢察官通過對公安機關近期刑事轉治安案件記錄進行查閱,發現了6起立案監督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發出書面意見,督促公安機關予以立案。二是深入辦案一線靠前監督。突出工作重點,主動靠前監督,充分利用該院掛牌設立的駐公安蓮湖分局、公交分局、機場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官辦公室平臺,開展“兩項監督”工作,將監督“哨卡”延伸到偵查活動第一線,在實現對公安機關協調、指導與監督的動態性和時效性的同時,繼續提升書面糾正違法與立案監督核心數據。如:2020年3月,該部檢察官在駐公安蓮湖分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官辦公室開展工作時,該局正在受理一起詐騙案件,由於該案系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犯罪案件,證據標準和犯罪事實難以認定,且與普通經濟合同糾紛難以區分,該局辦案人員對是否將該案立案偵查存在較大分歧。派駐檢察官對案件進行深入瞭解,認為該案系以售賣口罩為虛構事實的詐騙犯罪,當即通知公安立案偵查,並對下一步偵查、取證方向提出意見,目前該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蓮湖檢察院聚焦核心數據 強力推進“兩項監督”工作

靠前監督 強化監督

三、主動量化指標,確保監督責任具體化。一是量化核心數據指標。該部主動加強與案件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對近年檢察業務核心數據和案件辦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結合部門員額檢察官辦案實際,對立案監督、糾正違法、糾正漏捕和遺漏同案犯等核心數據任務指標進行具體量化,分解到每個員額檢察官,在不影響辦案進度的前提下,提升核心數據。

二是定期進行考核。為保證核心數據指標能夠按階段、按標準完成,第一檢察部每週進行一次核心數據彙總統計,每半個月進行一次通報評比,每月底召開一次檢察官聯席會議進行評查、研討,對“兩項監督”工作進行數據化動態考核。同時以任務目標為工作指引,將辦案指標與績效考核掛鉤,增強檢察官爭優意識,激發檢察官主動性和積極性。三是領導帶頭辦案參評。該部將“兩項監督”工作指標落實到包括主管檢察長和負責人在內的每一名員額檢察官,進行無差別通報考核,進一步明確辦案人具體責任。通過領導帶頭辦理“兩項監督”案件和參與核心數據考評,有效推進“兩項監督”工作開展。一季度,主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帶頭辦理“兩項監督”案件達到部門辦理數量的三分之一,極大地鼓勵了檢察官們開展“兩項監督”工作的積極性。

四、主動跟蹤問效,實現監督效果最大化。一是注重監督成效的轉化落實。按照誰主辦、誰監督、誰跟蹤的原則,及時做好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跟蹤工作,督促公安機關及時回覆,提升辦結率,確保監督效果。同時,該部主管檢察長與公安機關分管副局長、部門負責人與公安機關法制部門負責人定期聯繫,就“兩項監督”案件回覆情況進行溝通協調,督促公安機關及時糾正,按時回覆。

二是不斷健全完善長效監督機制。通過與公安機關簽訂《駐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官辦公室實施辦法(暫行)》,不斷健全完善信息共享、聯席會議等長效機制。如派駐檢察官辦公室和公安機關每兩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遇有特殊情況經協調可臨時召開聯席會議,對偵辦的案件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進行研討,從實體、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不斷引導各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提高辦案質量,提升刑事執法水平,實行監督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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