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华夏银行青岛两支行被罚60万

中国山东网4月2日讯 3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因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行为,被青岛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支行因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的行为,被青岛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信贷资金、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华夏银行青岛两支行被罚60万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13号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康),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信贷资金、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华夏银行青岛两支行被罚60万

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16号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嘉)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同时,李康对华夏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一案承担责任,被青岛银保监局警告。李红涛对华夏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一案承担责任,被青岛银保监局警告。刘小鹏对华夏银行青岛平度支行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一案承担责任,被青岛银保监局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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