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买小哥收“过路费”,不合情不合法

3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外卖小哥反映,该区甘家寨社区居委会要求外卖骑手每月交50元“过路费”后才允许进入小区。对于这种行径应该引起注意,并加以制止和处理。


向外买小哥收“过路费”,不合情不合法

一是不合乎常情。疫情防控过程中,可谓外卖小哥作出了很大贡献,保证了居家隔离的群众日常消耗,如果没有快递员、外卖小哥冒着风险奔忙在一线,可以说多少人会因没有生产物品而着急,各方本应该善待,却出现这种雁过拔毛、借机收费的问题,不符合常理。从服务居民的角度考虑,应该给予支持,不应该找各种理由阻碍。


向外买小哥收“过路费”,不合情不合法

二是管理粗暴。缺乏对小区的有效管理,“交月费”是一种赖人思想在作怪,存在一收了之、借机收费、提高门槛的思想,这种行为就是霸王思想,根本要不得,也行不通。


向外买小哥收“过路费”,不合情不合法

三是不合法理

。从法规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无法可依,没有遵循的,故这种做法就已经构成违法。

向外买小哥收“过路费”,不合情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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