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打官司为什么要收费?不收费可不可以?

  很多当事人可能心中有疑问,为什么去法院打官司还收费?政府行政单位不都是公益性的?收费是否合理?实际上法院不是行政单位,其是司法机关,法定的职能是不一样的。法院不像公安机关,群众立案是不收费的,但是法院立案就得收费。法院打官司不收费可不可以?


去法院打官司为什么要收费?不收费可不可以?


  一、去法院打官司为什么要收费?

  法院的法定职责是审判,我们把法院与公安机关比一下,为什么公安不收费法院收费?我们都知道我们报警,只要符合立案标准警察都必须立案,其保护的是公民的个人利益或者是全体公民的利益。所有公民都可能遇到警情,因此保护的是社会共同的利益。其性质也是属于行政管理职能机关,面对所有公民,自然是由国家财政全面支持的。

  但是法院就不同,其主要职能是审判,我们不能说所有公民都会去打官司吧,毕竟打官司的只是少数人,有些人一辈子连法院都没去过,更别提打官司。法院面对的对象是发生争议的民事、行政纠纷的当事人,因而费用不能让全体公民承担。如果是不收费,那大家可想而知,有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家都去起诉打官司,那无疑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还可能存在滥用诉讼权利。

  二、打官司可不可以不收费?

  打官司不收费的情形还真的有,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享受这种待遇。大家可以了解哪些人是可以享受免费诉讼待遇的。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该办法除了规定免缴的情形之外,还规定了可以减缴的情形。这是出于对诉讼当事人的人性化规定,人文关怀,确实困难的,但是想要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给予免缴或者减缴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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