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慣犯”無證上路,肅州公安交警罰你沒商量

酒駕“慣犯”無證上路,肅州公安交警罰你沒商量


酒駕“慣犯”無證上路,肅州公安交警罰你沒商量

3月30日下午,酒泉市公安局肅州分局交警大隊路查民警在酒航路對過往車輛進行重點違法行為檢查。工作中,民警發現一輛小貨車在植物園東邊的加油站附近停了車,副駕駛座位上的男子下車替換了駕駛人,民警隨即上前展開調查詢問。經詢問發現,被替換的駕駛人賈某某疑似酒後駕駛車輛,且無駕駛證,副駕駛座位上的男子高某意圖包庇,在路遇執勤民警時與賈某某換了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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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將二人帶回大隊進行酒精檢測,經對賈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30.6mg/100ml,已達到醉酒標準,並抽血待檢。高某未飲酒。

在民警進行身份信息查詢時發現,賈某某是一名酒駕慣犯,早在2016年8月17日,賈某某就因酒駕追尾前車致使對方車輛損壞,之後又因妨礙事故現場民警執行公務,致使民警受傷,最終被吊銷了駕駛證,並被執行刑事拘留。時隔4年,賈某某無視法律法規,不思悔改,再次因醉駕被民警查獲,最終等待賈某某的將是嚴厲的法律制裁。

肅州交警在此提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你的僥倖終究不會逃過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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