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所公佈環評書涉抄襲調查結果,啟動問責!

連日來,《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評報告書》被指涉嫌抄襲一事引發關注。

4月1日,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在其官方網站發佈關於《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涉嫌抄襲調查處理情況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根據核查掌握的情況,認定:涉事報告書部分內容與南海所編寫的環評報告《湛江港30萬噸級航道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確實存在抄襲;涉事報告書負責人未按規範程序經所審核同意,私自對外提交公示文件,造成惡劣影響,負有直接責任;南海所作為《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論證、環境影響評價和潮流泥沙數學模型專題報告》技術諮詢合同承擔單位,對職工職務行為監管不到位,導致涉事報告書負責人未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在未審核蓋章情況下擅自提交成果文件。

《說明》稱,經協商,南海所立即中止該項目合同,並退回全部費用,後期不繼續參與該項目工作。停止涉事報告書負責人所有項目工作,進行調查整頓,在徵得委託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協調其他人接手。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及中科院與南海所相關規定,對涉事報告書負責人及相關人員進行處理並啟動問責程序,處理結果後續將對外發布。

《說明》同時提出了相關後續整改措施:對南海所同類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2015)》等文件要求自查自糾。針對本次事件中發生的未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等管理問題,在自查自糾基礎上全面整改,杜絕類似情況再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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