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朱鵬辭去運城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0年3月31日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朱鵬辭去運城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並報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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