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號房、碎屍案,人性到底怎麼了?

無論是N號房的趙博士,還是玉林碎屍案的李護士,從表面上他們看人畜無害,和正常人沒什麼不同,可犯罪行徑卻令人髮指!

我們很難想象,看似與正常人無異,怎麼可能會做出這等傷天害理的事?我們也很難理解,到底是什麼原因促使他們犯下滔天罪行?

究其原因,我認為要想找到根源,必須從犯罪者的心理入手。

根據奧地利心理學家阿德勒的個體心理學研究,人的犯罪行為很大程度上是社會化障礙造成的。

所謂社會化障礙,即人不知道該如何和他人合作,與一般人不同的是,這類人並不在乎其他人的心理感受。更嚴重者,他們甚至會損害別人來實現自己的目標。

他們的人格表現是孤僻的、內向的、自卑的、自私的、缺乏同情心的、殘暴的……

至於為何會出現社會化障礙,個體心理學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思路——探尋童年經歷。

這並不意味著童年經歷就能夠決定他們的心理,決定他們人格建成形成的根本因素是他們自己的態度,外在環境畢竟只是一個誘因而已。

個體心理學認為存在社會化障礙的人,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有身體缺陷的孩子;

二、受寵溺的孩子;

三、被忽視的孩子。

有這三類經歷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要麼因為自身缺陷,對正常人抱有一種仇恨、敵視心理;要麼因為寵溺,使他們自覺高他人一等,視他人為工具、物品;要麼因為被忽視,常常懷有一種報復心理。

無論哪一種情況,他們的關注點因為過多放在了自身,導致他們很少關心他人的感受,從而造成他們和外界的隔離。

由於心理上的這種敵對、仇恨、疏遠、隔離,他們也越來越難以和他人建立起友好的合作關係,即便他們步入了社會,找到了一份穩定的工作,像正常人一樣生活著,從內心上來說,他們對待外界的心理是扭曲的。

一般情況下,這種心理被深深隱藏,不易被人察覺(甚至連他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這種心理),頂多被人看作是一個內向孤僻的人。

而實際上,問題可能卻遠遠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因為這不僅僅只是性格內向的問題,而是他們無法和人建立起正常的合作關係。

這種心理如果不加以正面引導和干預,任由其發展下去,最終就會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樣釋放出無窮無盡的惡魔。

這一系列的犯罪案件帶給我們的警示:要關注孩子心理教育,幫助其建立陽光、健康、積極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生命教育,對待生命,要有敬畏之心,這是我們為人的底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