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号房、碎尸案,人性到底怎么了?

无论是N号房的赵博士,还是玉林碎尸案的李护士,从表面上他们看人畜无害,和正常人没什么不同,可犯罪行径却令人发指!

我们很难想象,看似与正常人无异,怎么可能会做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我们也很难理解,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犯下滔天罪行?

究其原因,我认为要想找到根源,必须从犯罪者的心理入手。

根据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研究,人的犯罪行为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化障碍造成的。

所谓社会化障碍,即人不知道该如何和他人合作,与一般人不同的是,这类人并不在乎其他人的心理感受。更严重者,他们甚至会损害别人来实现自己的目标。

他们的人格表现是孤僻的、内向的、自卑的、自私的、缺乏同情心的、残暴的……

至于为何会出现社会化障碍,个体心理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思路——探寻童年经历。

这并不意味着童年经历就能够决定他们的心理,决定他们人格建成形成的根本因素是他们自己的态度,外在环境毕竟只是一个诱因而已。

个体心理学认为存在社会化障碍的人,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有身体缺陷的孩子;

二、受宠溺的孩子;

三、被忽视的孩子。

有这三类经历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要么因为自身缺陷,对正常人抱有一种仇恨、敌视心理;要么因为宠溺,使他们自觉高他人一等,视他人为工具、物品;要么因为被忽视,常常怀有一种报复心理。

无论哪一种情况,他们的关注点因为过多放在了自身,导致他们很少关心他人的感受,从而造成他们和外界的隔离。

由于心理上的这种敌对、仇恨、疏远、隔离,他们也越来越难以和他人建立起友好的合作关系,即便他们步入了社会,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着,从内心上来说,他们对待外界的心理是扭曲的。

一般情况下,这种心理被深深隐藏,不易被人察觉(甚至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心理),顶多被人看作是一个内向孤僻的人。

而实际上,问题可能却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因为这不仅仅只是性格内向的问题,而是他们无法和人建立起正常的合作关系。

这种心理如果不加以正面引导和干预,任由其发展下去,最终就会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样释放出无穷无尽的恶魔。

这一系列的犯罪案件带给我们的警示:要关注孩子心理教育,帮助其建立阳光、健康、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生命教育,对待生命,要有敬畏之心,这是我们为人的底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