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發佈第20號通告:活禽交易市場將有序開放

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

通 告

第20號

關於有序開放活禽交易的通告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第10號通告《雲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的實施意見》,因疫情變化,以縣域為單位將疫情風險分為高、中、低3個等級,實行分區分級防控,現景洪市屬於低風險地區。經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同意,決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有序開放活禽交易,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場開辦者承擔活禽交易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無市場開辦者的市場由街道、鄉鎮、農場承擔活禽交易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二、活禽交易市場現場宰殺銷售的,須具有相對固定的區域,並嚴格落實按時清洗消毒、定期休市等管理措施,及時做好活禽交易市場垃圾處理等環境衛生工作。

三、從事白條禽及禽肉產品經營的各類市場主體,必須依法持證經營,嚴格落實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制度,且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對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白條禽及禽肉產品,一律禁止轉運販賣,一律禁止進入市場。

四、各鄉鎮、街道、農場要積極引導家禽養殖場戶加強與活禽交易市場的對接,推進活禽集中屠宰、白條禽上市,幫助養殖場戶解決活禽上市問題,保障居民消費。

五、各相關部門按照部門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巡查,落實檢疫、食品安全等工作職責。強化對市場活禽銷售者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重查處。

景洪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3月31日


景洪市發佈第20號通告:活禽交易市場將有序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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