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關於限期拆除27戶非法占地且環保未備案煤炭洗選企業的通告

「通告」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拆除27户非法占地且环保未备案煤炭洗选企业的通告

為有效落實2017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整改工作和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要求,切實解決我旗大青山礦區生態環境和非法佔地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土右政辦發〔2018〕39號)《中共土右旗委辦公室、土右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土右黨辦發〔2018〕73號)要求,經旗委、旗政府研究,決定對我旗大青山礦區27戶非法佔地且環保未備案煤炭洗選企業進行集中拆除。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拆除範圍。土默特右旗大青山礦區範圍內,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證且未經環保備案的煤炭洗選企業,經排查共有27戶,具體名單如下:磴場村南洗煤廠、高原坑口洗煤廠、紅沙壩洗煤廠、哈拉溝洗煤場(二廠)、閆永安洗煤廠、萬邦洗煤廠、豐德昌洗煤廠、張三毛洗煤廠、億利洗煤廠、誠泰洗煤廠、蓬勃洗煤廠(黃土壩)、廣源洗煤廠、金鑫洗煤廠、金泰洗煤廠、堵堵蓋洗煤廠(煤泥烘乾)、三元洗煤廠、瑞捷洗煤廠、大潤發洗煤廠、佳源洗煤廠、梓銘洗煤廠、錦隆洗煤廠、華宏賓煤泥烘乾廠、煤泥烘乾廠、黃土壩煤泥煤廠、烘乾廠、蒙力風選廠、益眾風選廠。在執法過程中,如發現還有上述情況的,可參照本通告一併拆除。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上述27戶煤炭洗選企業要自行清理拆除違章違法建築和煤炭洗選設施設備。逾期未拆除的,由旗公安、國土牽頭,九管會、環保、林業、經信、法院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並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處罰,一切後果自負。

三、凡涉及違法建設的黨員幹部、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帶頭拆除,逾期未拆或包庇、縱容他人進行違法建設的,一經查實,嚴格按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對阻礙拆違工作,及無理取鬧和謾罵、毆打工作人員,蓄意製造事端者,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堅決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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