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選手“花十幾萬買版權”痛哭?音樂綜藝“版權”意識正在覺醒

文 | 赤木瓶子

“十幾萬買的版權,沒唱好。” 偶像選秀綜藝初評級舞臺上,選手汪睿因演唱《日不落》時發揮失常而在臺下痛哭。

偶像選手“花十幾萬買版權”痛哭?音樂綜藝“版權”意識正在覺醒


在近期較受關注的偶像選秀綜藝《青春有你》中,關於版權的問題正在密集發生著。YG中國部選手王思予和魏辰在初舞臺表演結束後,因未購買其他音樂版權而沉默放棄了二次舞臺展示機會;選手徐紫茵的原創編曲及編舞得到認可,無奈表示:因為種種原因,只能硬著頭皮自己做配樂;網傳《戀愛循環》公演舞臺小組或將因版權問題而做出調整......

關於版權問題的一絲不苟,不僅是節目本身對待版權的嚴苛態度,也映射出近年來綜藝節目版權意識覺醒的現狀。從音樂版權問題的“重災區”到原創的形式規避了侵權問題、再到專業音樂版權服務機構的出現......隨著綜藝節目的迭代,音樂版權也完成了一部進化圖鑑。

2015年7月,《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的下發,見證了“最嚴版權令”的階段式迭代。首先是盜版歌曲從在線音樂平臺大規模下線,截至當年7月31日,16家直接提供內容的網絡音樂服務商主動下線未經授權音樂作品220餘萬首。

各大數字音樂平臺通過購買獨家版權、轉授權,分別建立起各自的版權庫,促進了數字音樂的正版化時代到來。

相較於在線音樂平臺的即時反饋,最嚴版權令反映到綜藝節目上卻是一個稍顯漫長的過程。

儘管綜藝節目使用音樂版權屬於商用音樂的範疇已經是路人皆知,但近些年來侵權事件仍時有發生,其中不乏一些上星老牌綜藝。2018年,《明日之子》的維權事件不斷髮酵,維權鬥士的微博人肉維權,讓“公眾版權意識薄弱”一時成為綜藝節目關於版權命題的探討焦點。同年,偶像選秀綜藝《偶像練習生》因將改編版本的《半獸人》授權於音樂平臺上架數字單曲而致歉周杰倫及樂迷。

偶像選手“花十幾萬買版權”痛哭?音樂綜藝“版權”意識正在覺醒

(屢見不鮮的音樂人維權事件)


2019年,歌手楊坤在錄製音樂節目《歌手》中演唱了臺灣樂團茄子蛋的代表作《浪子回頭》,最終卻因為歌曲版權問題在正片中被“一剪沒”。該事件給出了電視節目不能被播出演出的另一種可能——版權問題。

《一起樂隊吧》中錢正昊、蔣敦豪未經授權翻唱了哪吒樂隊的《環形公路》,節目方致歉並刪除了表演內容。《這就是街舞》半決賽中,羅志祥戰隊的表演音樂《戰馬》未經授權改編及使用了VFine Music音樂人Panta.Q郭曲編曲、製作的音樂作品,同時在演出信息中將Panta.Q錯寫成Pinta Q侵犯了其署名權。

2020年年初,VFine Music發表聲明稱:湖南衛視未經授權在《舞蹈風暴》《快樂大本營》等節目中使用多首版權音樂,侵犯其所代理的部分音樂作品權益,包括《忐忑》《生僻字》《心如止水》等音樂作品。並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將節目相關侵權片段從片源中刪除,並從各平臺下架。

隨著原創音樂類綜藝的數量走高,

綜藝節目也開始成為音樂版權問題的“重災區”。維權方式也從大部分由原作者單槍匹馬發聲維權,到近兩年出現音樂版權服務商平臺屢次維權,而節目方往往是以積極的解決態度應對。音樂版權問題自然不容馬虎,且正有愈發“一絲不苟”的態勢。

在《青春有你》節目中,本著“自己的版權自己負責”的原則,幾萬、十幾萬到幾十萬、上百萬不等的音樂版權,正在成為練習生們昂貴的“表演入場券”,沒拿到入場券的演出舞臺只能選擇被拒之門外。很多練習生在初評級被cue solo的時候不下場,是因為經紀公司不會幫出錢,自己又出不起這筆錢的因素。

“沒有版權,頭一天節目組問我說,那如果這個音樂放了需要有版權費用,你們公司支付嗎?我跟魏辰掏掏兜,算了,初舞臺拿下就好了。” 練習生王思予在採訪間坦言到。

如果說因為無法負擔版權問題而未能二次展示的選手們足以深表遺憾,那麼支付了版權費用卻被“一剪沒”的選手更是叫苦不迭。有網友在知乎透露,“版權問題在公演舞臺或許將延續下來,由組內成員按比例分擔。” 也有業內人士向娛樂獨角獸表示,在偶像選秀類綜藝中,公演舞臺的版權費用一般是由平臺承擔。不過值得肯定的是,版權問題是不容馬虎的地雷區,如今似乎也成為了表演者們的一道門檻。

從輸入到輸出,音樂版權的“進化圖鑑”

隨著原創音樂類綜藝的接踵而至,製作方對待音樂版權問題愈漸嚴肅認真。而對於綜藝節目而言,音樂版權的來源主要有幾個方面:節目播放平臺的自身版權庫;委託給專業的服務機構;以及選手自身的原創屬性。

這幾個方面在這兩年來的綜藝節目中均得到了不錯的驗證。在平臺自身版權庫的層面,無論是衛視還是互聯網平臺,隨著音樂類綜藝的常青,均積累有自己的音樂版權庫。而近兩年嶄露頭角的原創音樂綜藝則具備了更加嚴肅的版權意識。

隨著維權事件的屢次登陸“公堂”,不少節目方開始選擇找“中間人”,將委託給專業的音樂版權服務商,如V.Fine這般提供完備的音樂授權、監測、確權業務的數字音樂版權商業發行平臺,一次性付清版權費用。

去年夏天的熱門樂隊綜藝《樂隊的夏天》的版權便是由音樂平臺街聲版權部歷時8個月的時間陸續獲得的,“期間聯繫了幾十家版權公司,諮詢了幾百首歌的版權信息,就是為了讓樂團在選取歌曲方面有更大的發揮空間。”


偶像選手“花十幾萬買版權”痛哭?音樂綜藝“版權”意識正在覺醒


注重版權的細節問題還體現在詳細標註歌曲的版權信息,並從根本上規避不少音樂綜藝節目製作方的失誤。而另一檔原創音樂綜藝《我是唱作人》所樹立的“原創且未發行”的前提,更是從根源解決了侵權問題的發生可能。

而據業內人士透露,在各大唱片公司和在線音樂平臺簽訂的框架協議中,除了約定歌曲的各種互聯網信息傳播使用權之外,也包含在其投資的綜藝節目使用權。

音樂類綜藝在節目製作中對於版權的使用愈發堪稱嚴謹,另一方面,音樂綜藝中的音樂版權也開始成為在線音樂平臺的重要組成板塊。

由你音樂榜在《2019年華語數字音樂年度報告中》指出:2019年,原創歌曲在綜藝中的佔比大幅提升,“原創能力”是綜藝裡歌手最有價值的能力之一。而3個月的綜藝播出期是歌手出圈的黃金期,能夠跳出自己固有的粉絲圈層,吸引到大眾用戶群體的關注,且往往在3個月後回落。王源便憑藉歌曲《世界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打破了以往女性聽眾居多的情況,成功出圈。

2018年到2019年,音樂垂類綜藝增多,全年產出的歌曲量上漲21%。綜藝節目正在代替音樂人的傳統宣發渠道與原創音樂作品的推出平臺,在關於版權的問題上,綜藝節目與在線音樂平臺在某種程度上實現著“雙向輸出”。

這也讓音樂類綜藝成為影視OST之外、在線音樂平臺的又一爭奪點。QQ音樂幾乎網羅了頭部音樂綜藝的版權,網易雲音樂也拿下了今年頭部上星音樂類綜藝節目的音樂版權,如《歌手》、《聲臨其境3》、《嗨唱轉起來》、《我們的樂隊》。

從拿到授權進行演唱翻唱及改編的“版權輸入”,到綜藝現場版本成為新的內容資源在互聯網音樂平臺的“版權輸出”,從音樂版權亂象頻出到愈發嚴謹,隨著音樂版權生態的完善與意識培育,在綜藝節目關於音樂版權形成的閉環裡,雙方正在共同完成著一部進化圖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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