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教育部近日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印發通知,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


各地市場監管、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組織領導下,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統籌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方案,細化措施,將工作抓緊抓實抓細。


通知強調——


各地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落實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認真做好疫情防控。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定,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認真排查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嚴格採用蒸煮、熱力消毒櫃消毒等多種方式消毒餐飲具,保持加工製作和就餐場所清潔衛生,定期通風換氣。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要求,保證食物燒熟煮透,生熟分開。

  

通知要求——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校外供餐單位、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依法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各地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及時受理、依法立案偵查市場監管等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通知》具體有什麼內容?

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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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

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教育廳(委、局)、公安廳(局):


當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各地正在根據疫情分區分級精準有序紮實推動復工復產,少數地區的學校和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已陸續開學開園。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現就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各地市場監管、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組織領導下,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統籌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方案,細化措施,將工作抓緊抓實抓細。



各地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有關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要求,認真做好疫情防控,並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各地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按照《通知》有關要求,認真排查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嚴格採用蒸煮、熱力消毒櫃消毒等多種方式消毒餐飲具,保持加工製作和就餐場所清潔衛生,定期通風換氣。



各地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督促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點是已開封使用的食品原料,防止過期變質。校外供餐單位和學校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要求,保證食物燒熟煮透,生熟分開。熟食加工的中心溫度達到70℃,分開存放和使用接觸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校外供餐單位、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依法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各地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及時受理、依法立案偵查市場監管等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請各省市場監管部門、教育部門、公安機關於當地學校開學後1個月內將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分別報送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2020年3月23日


聚焦 | 三部門發文,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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