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植复绿,只为秦岭树青青

又是一年春来早。3月11日至25日,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工人们正抢抓春季种植的有利时节,在基地百竹园南坡进行补植,共栽植箬竹36.4亩3万余株。此次栽植所用的20万元资金是近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向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移交的第二批生态修复费用。


补植复绿,只为秦岭树青青

工人正在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补植箬竹

此时,秦岭南麓的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里也是一番忙碌景象,工人们正在栽植桂树、红豆杉等树苗,到处生机勃勃。


补植复绿,只为秦岭树青青

工人正在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栽植树苗

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在安康新机场,自去年10月份以来,利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移交的50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先后栽植红叶李、青脆李、黄栌、桂花、红豆杉等树苗300亩2万余株。目前,基地北坡已是点点翠绿。新机场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对此充满感激:“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使我们安康新机场的生态环境更好了。”

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成立于2019年,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指导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作为落实环境替代化修复常态化运行的平台。对于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猎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后无法恢复原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不可再生的案件,秉持“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的审判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异地补植树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在实现环境资源保护目的同时,也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创造性地探索出一条“青山+”的环资司法替代性修复之路,实现了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司法服务保障秦岭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陕西法院将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体制,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执行方式,进一步加大裁判力度,继续向秦岭、安康两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移交生态修复费用进行异地补植复绿,让生态修复司法机制助力美丽陕西建设,实现山青水净坡绿;同时也将积极通过巡回审判、开展法治教育课等方式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让基地为陕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