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闹市区突发“飞车”肇事案

3月31日下午,江苏省苏州闹市区疑似发生一起飞车肇事案,一辆时速远远超过正常行驶速度(目测约160~200码)的白色小轿车,在未减速情况下撞上了前方在斑马线等候行人过马路的两辆白色小轿车,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三车均毁损严重,疑似有人当场死亡。目前,该事故详细情况还有待警方作出权威通报。

这起事故不禁让人想起发生在2015年的江苏南京的“6·20”宝马车肇事案。2015年6月20日,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被告人王季进驾车以195.2km/h速度撞进车流,造成2人当场死亡。

2017年4月1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季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各被告赔偿两死者家属共计171.6万元,其中被告王季进个人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共计155.7万元(含其先期赔偿的10万元),余款由5家保险公司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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