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库被占用 法院30分钟维权


购买车库被占用 法院30分钟维权

“历时11个月,我终于可以把车停在车库里了,谢谢你们的执行,保障了我的合法权益,为你们点赞!” 这是3月31日,虎林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张某国打来的感谢电话。

2019年4月15日,张某国与柳某签订了车库买卖协议,并于2019年4月17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证。随后,张某国得知该车库被楚某洁占有使用,与其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将楚某洁诉至法院,虎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楚某洁将车库返还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楚某洁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返还义务,张某国向虎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月30日,被执行人楚某洁收到执行通知书,但其依然未按指定期限履行返还义务。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突然而至,现场执行工作暂时停止,但执行干警一直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楚某洁,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返还车库义务。

3月30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国申请法院强迁。出于对疫情期间执行安全性以及案件并不复杂的考量,为减少聚集,强迁行动仅出动1辆警车、2位执行干警,在曙光派出所3名民警以及西苑社区1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由开锁公司对车库进行强制开启,并对强迁车库全程录像。执行干警将强迁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员签名后,将车库交付于申请人张某国的委托代理人,此次强迁车库仅用时30分钟,有力维护了申请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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