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三月三:壯語巡回法庭辦案側記

壯語法官工作室是欽北區法院壯語巡回法庭將民族語言運用到村屯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的重要舉措。2020年壯族“三月三”到來之際,在民族團結示範村落的欽北區大寺鎮那桑村委的李欽城壯語法官工作室,一場巡迴辦案正在進行。

巡迴辦案 壯語調解案結事了

“老表,大家都是大寺人,又不是哪裡人,就幾萬塊錢,沒有必要告到法庭。我現在先還你7萬塊錢,剩餘2萬元,我分期支付每個月還你5000元。我們協商解決,就不用到那桑村委去開庭了,你看行不?……”

“行行行,剩下的2萬元,你寫一張欠條給我。”

“沒問題,只要不用到村委開庭,對我的聲譽有所影響,現在就可以先將7萬塊錢轉到你的賬戶。……”

三月沁人心扉的氣息,猶如一股暖風緩緩襲來,總有些事溫暖人心。2020年3月24日,欽北區法院壯語巡回法庭來到欽北區大寺鎮那桑村委的李欽城壯語法官工作室,並在自治區人大代表、大寺鎮那桑村支書韋樹全的聯合調解下,成功調解了這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上述是在巡迴辦案現場的一場對話,案件尚未到開庭時間,但是糾紛卻能夠一次性解決了。因為被告履行了大部分義務,並就餘款與原告達成了協議,原告申請撤訴。

據悉,家住欽北區大寺鎮那桑村的李某,早年間欲在東興垌中種植香蕉經營生產,但因其資金週轉緊張,於2014年6月28日向原告黃某借款9萬元,並立寫借據一份交付給原告黃某,約定於2019年年底還清全部借款。借款期限屆滿後,經原告黃某多次追索,李某均以無錢還款為由,拒不償還借款。為此,黃某無奈將被告李某訴至法院。

案件在大寺法庭立案後,主辦法官遂聯繫原告,問其是否同意到被告住所地開庭,原告表示同意。為早日化解雙方矛盾,主辦法官決定將開庭地點定在欽北區大寺鎮那桑村委李欽城壯語法官工作室開展巡迴辦案,希望藉助當地德高望重的自治區人大代表村支書韋樹全聯合化解本案,並指派精通壯漢雙語的送達人員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應訴文書材料,利用直接送達的機會實地瞭解情況。在送達過程中,一開始因沒有直接聯繫到被告本人,只好將有關應訴文書材料送到被告父親手上。壯語巡回法庭的幹警利用壯語對被告父親進行明理釋法,分析案件如果進入到執行程序的弊端,會產生對個人信譽、出行、貸款、旅遊、出境等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會影響被告種植香蕉經營生產。之後,聯合韋樹全一起聯繫上被告李某進行明理釋法,消除了被告的心理顧慮,為之後的調解工作埋下了伏筆。經過一番調解,李某自動將7萬元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黃某名下的農村信用社賬戶,因受疫情影響,導致李某的生意經營不理想,造成資金緊張,被告提出剩餘2萬元借款由其分期支付 ,每月支付5000元,黃某也體諒李某的難處。最後,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原告黃某申請撤回對被告李某的起訴。

事後,原告黃某動情地說:“真的是太感謝法官們了,是你們對工作的盡職盡責和巡迴辦案,把庭審搬到被告家門口,促使李某主動向我履行了7萬元的還款義務。謝謝你們!”

訴前聯調 名譽權糾紛解心結

同日上午10點30分,還是在李欽城壯語法官工作室,李法官聯繫另一起名譽權糾紛的原告張某過來,向其瞭解該案件的具體情況,以拉家常的聊天方式,使張某消除心中的顧慮,充分陳述自己的意見。經瞭解,原告張某與被告黃某原是同村之人,是長嫂與弟妹的關係。張某居住在那桑村委,其丈夫外出打工,而張某自己在家從事養豬等養殖業,黃某的丈夫陸某從事貨物運輸。張某經常需要購進飼料,因此僱請陸某運輸飼料到村中的養殖場,約定每車運費為30元。因張某有一次手頭上沒有零錢,就先支付陸某20元運費 ,過後已將少支付的10元運費支付給陸某。但黃某因此事散步謠言,稱張某與其丈夫陸某存在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一場因10塊錢運費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被拉開序幕。

該案訴到法庭後,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是鄰里關係,立案受理或許會激化雙方的矛盾,因此法官決定不急於立案,而是採取與相關部門聯合開展訴前聯調解決的方式處理。為化解雙方的矛盾糾紛,當天晚上8點00分,壯語巡回法庭負責人李欽城及主辦法官李麗峰聯合鎮司法所所長符國生一起到被告黃某家中進行訴前聯調,通過面對面調解的方式,向被告黃某明法律、講道義、述親情,有效緩和了黃某的情緒。名譽權的調解需要水墨的功夫,雖此次調解最終沒有徹底成功,但是雙方情緒和矛盾已經得到緩解,調解的曙光已現。同時,雙方當事人對法院能夠根據他們的需求,主動到其居住的村委甚至到家中進行巡迴調解的工作方式予以高度讚揚,是真正司法為民的一項好舉措。

近年來,欽北區法院壯語巡回法庭為了方便群眾訴訟,減少當事人訴累,積極開展巡迴審判,讓法官走出法院,走到群眾身邊,將法庭“搬”到群眾最需要的地方,使群眾真切感受到司法就在身邊,體驗到司法的實惠,推動了司法公開,傳播了司法正能量,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壯鄉群眾的和諧穩定注入了新鮮的血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