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中院巧执行助力企业促发展


 

 (孙德江 首席记者杨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锦州中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法保障有序复工复产,为推进锦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日前,锦州中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某银行的求助电话,某公司与银行因借款纠纷经法院调解,由该公司分期给付欠款和利息,一直自动履行协议。疫情发生后,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因另案诉讼被冻结,无法按期履行到期利息,银行如不能按期收取利息,将形成不良贷款记录,对金融机构造成恶劣影响。但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相应执行流程,无奈之下找到法院请求协助解决问题。
  锦州中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启动防疫期间执行工作预案,当日决定立案执行,并电话与各方当事人共同研究执行方案,同时通过线上方式多措并举查找财产线索。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查明案外人某集团正准备向该公司支付商业店铺租金。执行法官迅速向该集团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将店铺租金直接向某银行履行。因租赁合同涉及众多商铺租户,为免除集团的顾虑,执行法官本着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耐心细致地与商铺租户沟通协调,在确保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征得众多商铺租户的理解和认可后,将相关钱款迅速及时执行到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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