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海:刑辯律師聽網課,有用嗎?

律新社特約撰稿人丨王恩海

在線上課一直是法律人學習方式的選項之一,突如其來的疫情,讓“之一”幾乎變成了“唯一”。

各地律協、律所、法律科技公司、法律媒體等紛紛推出課程,很多大咖、名所也在上線開講。律師線上聽“網課”,真的有用嗎?本期律新社特邀法學博士進行解讀,在線學習因人因課而異,真正有用的知識需要成體系的學習。

疫情至今已肆虐兩月有餘,雖整體趨緩,但仍不可掉以輕心,在這一大背景下,包括偵查機關在內,各行各業基本陷於停滯。畢竟,偵查人員赴外地抓捕犯罪嫌疑人還要注意自身安全,返程後說不定還要自我隔離14天,這對刑事辯護律師的業務而言,增量不足(各地監察委倒是不時傳出立案信息,但律師在調查階段不能會見,大概率會降低家屬委託律師的意願)。對存量案件而言,監獄內爆發的疫情使看守所很難掉以輕心,從而嚴格限制司法工作人員的提審和律師的會見,法院的“雲審判”也受制於技術等條件,難以大規模鋪開,由此導致刑事辯護律師的業務基本陷於停頓。

王恩海:刑辩律师听网课,有用吗?

雖然業務停頓,但刑辨律師並沒有閒著,他們忙著“聽網課”,在疫情期間,知名刑法、刑訴法教授還有全國及區域知名刑事辯護律師紛紛開始免費網上直播,主題涉及刑事辯護的理念、規範、方法、技能等,經常出現同一時間段有數場直播的情形,這對喜歡學習的刑辯律師而言,如何選擇倒是頗費躊躇,幸虧大多數直播都有回放功能,不至於出現“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況。有人難以理解這一現象,但只要注意到在非疫情期間,與刑事辯護相關的培訓數量應該也是最多的這一事實,應該就能認識到:刑辯律師最大的特點是愛學習。

對這些“免費的午餐”是視而不見還是趨之若鶩?答案自然是因人而異,筆者認為,認識這一問題應當考慮如下兩個因素:刑事辯護的特點和大學法學教育的側重點。

王恩海:刑辩律师听网课,有用吗?
王恩海:刑辩律师听网课,有用吗?

隨著時代的發展,律師業務的分類越來越細,但一個為社會大眾所能接受的事實是:在所有律師業務中,刑辯是對抗性最強的業務,因為刑事辯護律師的“對手”是國家司法機關。同時,這一業務維繫著委託人的財產、自由甚至生命,但在整個刑事訴訟中,刑辯律師處於絕對弱勢地位,這就對刑辯律師提出了極高的要求——要取得好業績,不僅需要理念還需要方法、技巧,這就需要保持終身學習理念,緊跟時代潮流。

遺憾的是,大學法學教育難以提供這類學習,大學四年乃至研究生三年學習的重點是幫助法科生樹立法治理念,鍛鍊法律解釋能力,難以基於不同職業講解其職業道德、方法及技能,顯然,這是公檢法司各機關的職責。

與司法機關統一、成型、成體系的培訓體系相比,律師業務的培訓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雖然我國律師制度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基本上還是沿襲“師傅帶徒弟”模式,這就導致大多數年輕律師難以接觸外面的世界,刑辯律師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師傅的水平,這也是筆者看到有一期“網課”研討的主題是“‘教會徒弟,餓死師傅’,是律師行業繞不開的怪圈嗎?”的原因所在吧。因此,對年輕律師及初涉刑辯業務的律師而言,通過“聽網課”,能夠了解大學期間所學理念在司法實踐中如何運用,體會知名刑辯律師就職業規劃、職業道德、職業理念,尤其是結合具體案件討論具體方法、技能的感悟,這有助於年輕律師及初涉刑辯業務的律師深入瞭解刑辯業務,提升自身能力。

對已從事一段時間的刑辯律師而言,通過“聽網課”能夠了解法學理論、基本原則在實踐中的運用,瞭解知名刑辯律師結合具體案件討論的得與失,因已有相關經歷,通過“場景代入”極易發現自己的長處和短處,由此能彌補短板,提升自身的技能和水平。同時,對同一問題,聽課人與講授者以及不同講授者之間可能會存在不同解答,例如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辯護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的範圍和方式,對獨立辯護的認識和理解等諸如此類的問題,不僅涉及到理念問題,而且直接關係到具體案件處理過程中的應對,對此展開深入思考,有助於樹立正確理念,從而有助於業務的開展,

對此類律師而言,聽完兩三個小時的網課,有一句話對自己有用,也不算白聽一場。

因此,考慮到刑辯業務的特點及我國大學法學教育的現狀,無論對初涉刑辯業務的律師還是對已從事刑事業務的律師而言,“聽網課”都是大有裨益的活動,從某種意義上說,“網課”是疫情這一特殊時期全國刑辯律師的業務“大培訓”,有助於我國刑辯業務水平的提升。

但必須指出的是:

要想實現上述效果,尤其對年輕律師及初涉刑事辯護的律師而言,事先必須要有一定的知識儲備,“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否則基本上是“聽過算數”,這種知識儲備除了前述的獨立辯護的含義外,至少還包括如何理解《律師法》第2條第2款。

還應當針對“網課”主題做相應準備,例如“網課”的主題是庭審發問,則要事先了解我國刑事訴訟法對發問的基本規定。隨著刑事辯護業務的開展,網課的主題越來越細,這既對授課人也對聽課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畢竟刑事辯護本身既是一門科學,又具有極強的實踐性和操作性,更何況實踐中面臨的問題千奇百怪,很難事先預估,因此如果欠缺足夠的知識儲備,很難完全理解“網課”的核心內容。

對年輕律師及初涉刑事辯護的律師而言,還應該在聽課後認真覆盤,通過查找資料、諮詢同事等方式解決聽課過程中遇到的困惑,設想日後遇到類似情況應如何應對,如此方能舉一反三,內化於心。

王恩海:刑辩律师听网课,有用吗?

有觀點認為,“網課”水平參差不齊,有的授課人是基於宣傳目的而授課,筆者認為,只有在觀看後才知道是否對自己有用,只要對提升自己的業務水平有用,何必考慮授課人的授課目的呢?還有觀點認為,“網課”不成體系,聽課收益不大。

筆者認為,“網課”本質上是講座,與課堂授課相比,講座最大的特點就是針對某一個特定的主題展開,只要把這個問題解釋清楚,自圓其說就可以了,在這個主題範圍內有體系就可以了。如果要追求更宏觀的體系,不僅時間不允許也很難獲得聽眾的認同。

簡而言之,“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要想獲得成功,離不開大量的、長期的、艱苦的訓練,聽“網課”是一條“捷徑”,但“成功沒有捷徑”,聽課前應做準備,聽課後應認真覆盤,如此方能內化於心,為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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