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人間“蒸發”

本故事由真實案例改編,經一定文學加工,故事中部分人名為化名。

認識三天,她便成了我的新娘

明仔(化名)30歲了,還沒有對象。

明仔心裡非常清楚,自己長相一般,人又老實巴交,不會來事兒,是不招女孩子喜歡的。

週末故事會|“新娘”人間“蒸發”

“她完全符合我心目中妻子的形象!”

自打二十剛出頭,媽媽就開始操心他的人生大事。這麼多年相親下來,練就了一項本領:第一眼就能看出對方有沒有看上他。他有點厭倦了。

可是,這次,和以前都不一樣!

對方也是經媒人介紹的,叫“小蘇(化名)”,外地人,長得眉清目秀。明仔心生好感,當時便互加了微信。明仔發現“小蘇”雖然比自己小一歲,但她對自己很主動。一來二去,不善言辭的明仔打開了話匣子,與“小蘇”聊得甚是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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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媒人告訴明仔,對方開口要彩禮15萬元。

這不是一筆小數目,但在當地也不算很高。

明仔沒有穩定的工作,平常靠接些零活過日子。平常節儉的他,加上勤勞的母親,也存下些家底。明仔心裡認定了這個姑娘。他與“小蘇”約好第二天再見面。

第二次見面,媒人提出要去明仔家裡看看。

明仔家在農村,家中光景不錯,獨棟帶院子的小洋樓,裡裡外外拾掇得不錯。這份家業,來之不易,是一家兩代人攢下來的“門面”。看著“小蘇”臉上不經意的喜色,他認定,“小蘇”就是這個家未來的女主人。

就在認識“小蘇”的第三天,他們領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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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來的“閃婚”,讓明仔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連夜趕回,見證兒子終身大事

明仔的母親,五十多歲,早年間沒了老公。為此,吃了不少苦頭才把孩子拉扯大。

她常年在外打工,當過保姆,也在醫院當看護。在外打工的幾十年,她看過很多悲喜人生,能夠憑自己的雙手拉扯大孩子,是她最驕傲的事。

“你趕緊回來哦!你兒子和那個女孩子很划得來。那個女孩子把身份證和戶口本都帶過來了,打了結婚證就可以帶回家了。你等著抱孫子就好!”

“抱孫子”三個字,深深地打動了她。

在農村,和她同輩的人,早就當上了奶奶,過上了含飴弄孫的日子。這些年,她當保姆帶過不少小孩。那些天真可愛的小孩,總會奶聲奶氣叫她“奶奶”。

現在有了抱孫子的機會,那是要緊緊地抓住了。最難得是兒子滿意,禮金也不算很高。

明仔的母親,便連夜直奔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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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她連家都沒有回,就直接和兒子會合,趕著去見“小蘇”。

那姑娘生得確實標緻。

雙方一見面,媒人就主動表示“小蘇”相中了明仔,可以先領結婚證,再給禮金。

明仔的母親也見過世面。她看了看“小蘇”帶來的戶口本及身份證,發現“小蘇”和身份證的照片有出入。

“小蘇”笑著解釋道:“身份證上的照片是我以前胖的樣子。去年我狠下心減肥,瘦了二三十斤,樣子是變了不少。”

聽完這話,明仔的母親看了看“小蘇”,再看了看身份證,雖然差別比較大,但也在理,就沒有多想。

把證領了,一切就妥當了!

便陪著他們去做婚前檢查、辦理結婚證。接著,大家一起吃了頓午飯,慶祝他們結婚。

吃過飯,按照約定,明仔的母親便給了15萬元禮金以及3.2萬元媒人介紹費。

一波三折,一心要賺“快錢”

“小蘇”,是小琳(化名)冒名頂替的。

小琳初中就輟學了,跟著同村的人到大城市打工。二十歲結了婚,但遇人不淑,丈夫遊手好閒,對家中不管不問,只好將生下的三個孩子放在她父母家中照料。

小琳在外打工,認識了一些人。她們光鮮亮麗,貌似沒有生活壓力。是的,她很憧憬那種生活,所以面對生活的壓力,她選擇了賺快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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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認識了從事代孕服務的覃某,想通過代孕賺快錢,但因為孕前檢查不合格,沒有做成。

後來,小琳又再次聯繫了覃某,想再嘗試一次,但還是沒有成功。

多次接觸後,覃某對這個眉清目秀的女子也上了心。“你幹不幹騙婚的事?”一次,覃某試探性地問小琳。

“幹!”想想自己的狀況,小琳沒有猶豫就答應了。

是的,她太需要錢了!她以為,只有錢才能改變自己的境遇,改變自己的人生。

覃某便將小琳介紹給了在外地從事騙婚的表姐程某。

“你把上面的身份信息背熟來,以後你就是小蘇”,程某拿出假身份證和戶口本給小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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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程某帶小琳找到媒人黃某,三人商議:由小琳冒充相親對象,程某冒充表姐,黃某充當媒人,物色合適的男子相親。三人就此成“騙婚三人團”。

之後,黃某找到媒人譚某,問她是否有合適的男生給“小蘇”介紹。譚某卻直言“小蘇”要的彩禮太高,正要拒絕時,恰逢媒人鄒某聯繫譚某,讓譚某幫其留意未婚的女孩子。譚某便提議“騙婚三人團”去碰碰緣分。

於是,譚某把“小蘇”的照片發給鄒某後,帶著“小蘇”三人來鄒某家中。

“小蘇”雖然未與鄒某兒子相親成功,但卻誤打誤撞認識了媒人許某,許某向其推薦了明仔。

一波三折,“騙婚三人團”終於物色到了“獵物”。

法網恢恢,詐騙錢財終獲刑

“就算是假結婚,畢竟還是要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其實,小琳對明仔是不那麼滿意的。

“就選他了,他們家庭條件看起來不錯,你也不用待很久,一個禮拜之後我們就過來接你。”

婚後,小琳迎合著明仔一家人,心裡惦記著她的那份錢。眼看過了一個星期,錢沒有到手,也沒有人來接自己,小琳心裡急了,聯繫覃某來接自己。覃某便一筆又一筆地打錢來安慰小琳。陸陸續續,小琳總計分得了45900元。

一個多月後,小琳實在待不住了,便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午後,藉口去集市買生活用品,帶著包袱就“消失”了。

那天,明仔記憶猶新。他以為“小蘇”不認識路走丟了,他找遍了他們一起去過的所有地方,甚至去了汽車站、火車站。

失望無助的明仔返回家中後,發現母親給“小蘇”買的金首飾也不見了。

如夢初醒的男子,選擇了報案。

三個多月後,小琳被抓獲。

“我家裡還有三個孩子,老公根本不管家裡,孩子都在我父母那裡。我就是想賺點快錢,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小琳對利用騙婚手段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幾度哽咽,悔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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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縣人民檢察院以小琳涉嫌詐騙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小琳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 1萬元。程某、黃某、覃某也相繼被抓獲,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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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琳(化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夥同他人,以婚姻之名騙取彩禮共計人民幣18.2萬元,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

婚姻莊嚴而神聖。

在這裡,檢察官要告誡廣大未婚青年:在婚姻面前要擦亮自己的雙眼,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勿急於求成,以免遭受感情和財產雙重損失。

同時,檢察官要告誡那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人:不要妄圖不勞而獲,不義之財不可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底線不容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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