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說“我一朋友”的人,通常都不那麼靠譜

據說,互聯網上有四大妖人,分別是我朋友、我親戚、我同學、我同事。

文能指點天下事,武能遊戲一帶四。跟得上大盤,中得了大獎,聽得到幕後真相,遇得上神奇老中醫。

當然,有時候這位朋友是確實存在的,於是提起他們時,往往會有一種自豪感: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我有這樣的朋友,說明我自己也不差。

一方面炫耀人脈,一方面暗中給自己貼金。

於是,當這個開頭句式出現的時候,暗含的臺詞就是“退後,我要開始裝X了”。

——如今已經入獄的芮成鋼當年最喜歡的開場白就是“我的朋友克林頓”。

常說“我一朋友”的人,通常都不那麼靠譜

以及,《網球王子》裡,每當主人公越前龍馬展現種種不可思議的技能的時候,與他同年級卻還只能撿球打雜的堀尾聰史往往有種由衷的自豪。

不過,最常見的是,這位朋友經常會通過“我”來向陌生人請教各種不太好明著說的問題。

於是見得多了,大家都知道,所謂的“我一朋友”其實就是自己。



小時候寫作文,最常出現的主人公是鄰居家小孩,尤其是需要犯錯誤的時候。

原因也不難理解,明明已經被家長老師教訓過了,這時候再寫自己,容易想起捱打時的慘像,是心靈上的二次傷害。而且,畢竟自己心裡也知道,犯錯誤不是特別光彩的事情,所以需要一個背鍋俠,哪怕鄰居家的孩子已經成家立業不在身邊,在小學生的筆下,依然會是一個掛著鼻涕總惹禍常常挨父母混合雙打讓自己引以為戒的反例。

另一個因素,可能是平時被“別人家的孩子”刺激得太多,於是稍微在自己的作文裡暗暗發洩一下。

不過不要緊,小朋友的作文也算文學的萌芽,而文學允許一定程度的虛構,畢竟得來源於生活並高於生活。

所以電視劇前面的總會有一句聲明“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至於到底是不是虛構,二次創作之間夾帶了多少私貨,就沒法子,也沒有必要去證實。

而拿著電視劇當事實,說一句“天真”都像是在夸人。

常說“我一朋友”的人,通常都不那麼靠譜



證據法上有條原理:傳聞證據不可採信。因為從別處“聽說來的信息”是不可靠的傳聞,除非當事人親口陳述,再經過質證,否則多數情況下,其證明力是相當薄弱的,至多是聽說過。

所以轉述往往不那麼靠譜,說“我一朋友”的時候,如果不提供佐證,很可能是自己的虛構。

——這種事,酒桌上吹吹牛無傷大雅,小孩子寫了大人一笑而過,只要聽的人清醒,也就罷了。

怕就怕在群體的非理性,於是“開局一張嘴,故事全靠編”就這麼來了。

大多數情況下,出了法庭,沒太多人有精力和需要去按照法律條文辦事,有情緒和立場,才有觀點輸出。想煽動一下,又怕沒有說服力,就得請出可能不存在的我的朋友,反正既然這個人不存在,你就更沒辦法去找他證實。事情真假並不重要,只要能佐證我的觀點就好了,編的例子也是例子,沒被戳穿的謊言就不是謊言。

——美國當年想打伊拉克,態度十分明確,觀點就是:薩達姆在研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於是對外稱“我手下的人”從伊拉克搞到了化學武器的證據,就在這個試管裡。

常說“我一朋友”的人,通常都不那麼靠譜

試管裡是洗衣粉還是天然皂液並不重要,隨便舉個例子不過是簡單的掩飾。

以及,只要話語權夠大,道聽途說也有人幫著三人成虎。至少英國是這麼幹的。



說回到“我朋友”,雞湯文裡說過,成熟的標誌之一,是不把“我朋友”掛在嘴邊,裡面沒明著說的話就是:成熟理性的人,也不會完全相信別人嘴裡的“我一朋友”。

然而問題就在於,很多時候,理性是奢侈品,尤其是在真有什麼事的時候。,小到買臺電腦,買輛車,大到最近的這些事。

前些年我一個要買電腦的同學——這個不是傳聞證據,是他親口對我說的親身經歷,認識我那位朋友的人都知道這件事——就吃過這樣的虧,那位同學聽他的朋友說有熟人可以給優惠,結果不大不小吃了個暗虧。說起來無非是高價低配,沒幾個錢,但心裡膈應。

這也就是所謂的“殺熟”了。

因為關係好,當年我曾吐槽過這位哥們,不過回過頭來想想,別人遇到事了,讓他們理性是個挺不靠譜的要求,我自己也不是沒吃過類似的虧。

但事情結束了,稍微覆盤一下,哪怕於事無補,也能幫著擦亮眼睛。

至少,如果成了圍觀者,能不在情緒渲染下被帶偏了路。

畢竟,腦子是自己的,不能總讓別人牽著鼻子走。

常說“我一朋友”的人,通常都不那麼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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