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讓信用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迸發硬核力量

新泰:讓信用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迸發硬核力量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林鵬 通訊員 趙潔 李玉

面對疫情,新泰市將信用管理應用到疫情防控中去,通過開設“疫情防控紅黑榜”,在全社會營造誠信環境,動員廣大市民共同織密疫情防控網。同時不斷優化信用服務模式,積極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讓信用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迸發硬核力量。

新泰:让信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迸发硬核力量

營造抗疫誠信環境

2月13日,山東省首例妨礙疫情防控尋釁滋事犯罪案例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宣判。被告人公某因公然毆打疫情防控人員,抗拒防控管理,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該司法信息被列入新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黑榜”。同樣,被展示在黑榜的還有山東博遠醫藥有限公司博仁藥店。根據群眾舉報,這家藥店因涉嫌哄抬口罩等防疫物資物價且未明碼標價,被新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施以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新泰:让信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迸发硬核力量

為讓信用成為護衛疫情防控的硬核力量,新泰市一方面在信用新泰網站開設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紅黑榜”專欄,集中宣傳展示在疫情防控中湧現出的誠實守信、樂於助人等好人好事,集中曝光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違規失信事件。疫情發生以後,該市為維護市場秩序,出動檢查人員1470多人次,檢查藥店135家、醫療器械店79家,嚴厲打擊藥店哄抬口罩、醫用酒精等防疫物資價格,立案查處13起違法行為。

另一方面,發佈了《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加強信用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各類信用行為嚴格、精準認定,明確將隱瞞病情、未落實疫情報告制度、編造和傳播有關疫情防控工作虛假消息等10種行為列為失信行為,將因防控疫情受到市級以上部門表彰、參加疫情防控志願服務等9種行為列為良好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在一些單位內部管理上,也將疫情期間參加志願服務、捐款捐物等良好行為計入信用檔案。據瞭解,新泰市中醫醫院組織醫務人員參加志願服務共計600餘人次,894名職工參與捐款活動,醫院將對有以上兩種良好行為的職工進行信用檔案加分,將在評優評選、職稱評定等方面作為重要參考。

新泰:让信用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迸发硬核力量

“信用+金融”助企渡難關

近日,新泰農商銀行創新推出抗擊疫情專項信貸產品,開闢業務辦理“綠色通道”,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全面簡化審批流程,為醫藥和醫用物資、器械設備的生產流通等相關企業單位以及受疫情影響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提供應急信貸支持。

受益於這一產品,泰安市峰豪醫藥材料製造有限公司、山東萬戶潔醫療用品有限公司、山東松山湖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山東萬信醫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申請到應急貸款2630萬元。

有針對性的推出抗擊疫情信貸服務是新泰市探索“信用+金融”模式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一個生動例證。疫情發生以後,新泰市發出加強信用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各類政策資源和金融資源,加快投向誠實守信的中小微企業。鼓勵駐地金融機構對信用良好、積極復工復產的中小微企業創新續貸方式,切實降低企業貸款週轉成本。全市金融機構積極響應,僅新泰農商銀行存續的信易貸產品——“信e貸”,就為全市396戶業戶發放貸款2243.85萬元。

此外,新泰市信用辦還積極與浙江網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接,及時出臺疫情期間普惠金融扶持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針對新泰市的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網商銀行結合新泰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運用大數據分析手段,推出“農業生產經營貸”專屬信貸產品,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額度更高、與農業生產經營規模相匹配的金融服務。同時,新泰還借力螞蟻金服推出小微商家營業中斷險、新冠肺炎中小商家專屬保障險等專屬保險產品,全方位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信用“紅利”助企復工復產

作為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項目,山東易天健醫藥中間體精細化工項目達產後,將年產醫藥中間體及各類製劑2.2萬噸、終端產品8000噸,實現產值9.5億元,稅收1.12億元。為保障該重點項目順利推進,新泰市行政審批服務局以信用為紐帶,在各項材料電子版齊全情況下,先行容缺受理審批,發放施工許可證。

這是新泰市以信用“紅利”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又一重磅舉措。新泰大力推行政務服務、信用服務“不見面”辦理,綜合運用遠程代辦、容缺受審、網上審批等方式,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政務服務不打烊,最大可能提供高效服務。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作出突出貢獻企業給予優化辦事流程、縮減審批時限、依法減少抽檢頻次等政策支持,幫助企業儘快復工增產。

3月2日,新泰市信用辦發佈了《關於做好信用服務助力復工復產工作的告知書》,為企業和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信用服務,助力全市企業復工復產。截至目前,共為企業和個人出具信用報告242份。

此外,新泰市不斷優化提升信用服務模式,試點信用豁免制度。對企業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合同違約、金融債務違約、未及時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失信行為,不納入失信記錄。對因疫情造成短期資金困難而無履行能力的,審慎採取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措施,適當設置一定的寬限期,並積極引導當事人協商,達成暫緩履行或分期履行等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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