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做实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访谈

3月19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靖海接受“龙江检察”访谈,结合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2020年全省民事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将采取哪些举措提升办案质效。

访谈|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做实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龙江检察”:李主任您好,3月5日,全省检察长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在哈尔滨举行,民事检察部门是如何解读会议的?

李靖海:在全省检察长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高继明检察长强调:要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持续推动“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龙江检察工作思路目标落地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根据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的要求,作为“四大检察”之一的民事检察,要把切实提高民事检察干警司法为民的政治站位和公正司法的业务本领摆在首位,恪守司法良知,践行司法公正,更加注重办案质量、效果,切实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完成好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的光荣使命。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理念,选择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按照“监督一件就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的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等问题”的要求,努力做到通过民事诉讼监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发挥类案指导和示范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龙江检察”:请您介绍一下2020年全省民事检察的工作思路?

李靖海: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工作要求,以公正司法为主题,紧紧围绕做强民事检察监督、提高办案和检察文书质效的目标任务,准确定位全省三级院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工作内容,以精准监督为导向,以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为标准,更新工作理念,强化制度规范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对下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规范、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龙江检察”: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在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有何表现?

李靖海:全省民事检察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共有150余位民事检察干警主动亮出党员身份,在疫情防控战场上站在前列、冲在一线,发挥带头作用,勇于担当作为,他们主动下沉到社区、村屯,舍小家、顾大家,不畏严寒,积极开展检测、排查、管控、服务、宣传等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为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涉疫情案件全省民事检察工作司法政策、司法标准,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秩序,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疫情防控依法提供有力民事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第3期予以全文转发,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作出批示:“高检院简报编发,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对六部予以表扬,望再接再厉并指导各级院抓好《意见》的落实。”《意见》还分别被凤凰网、腾讯新闻、正义网、中国青年网等20余家国家级、省级媒体采用、转发。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还编发了多期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民事法律规定、司法政策的宣传文章。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在有效化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上下功夫,积极修复因疫情受损的社会经济关系,全力服务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

“龙江检察”: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考虑?

李靖海: 我们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将在近期出台《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意见》,把做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作为各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的规定动作,认真履行检察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职责,找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契合点、着力点,确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开展“送法入企”“检察助企”等活动,规制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龙江检察”:在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方面有何安排?

李靖海:2020年,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民事诉讼虚假监督专项活动,并争取在监督“农村三资”领域等方面取得新实效。继续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离婚财产纠纷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探索遏制虚假诉讼的有效办法。加强与法院、公安、国土资源管理、不动产管理等部门联系协作,通过信息沟通平台和线索移送机制,强化虚假诉讼监督。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总结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开展“农村三资”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做法的指示,深入调研,进行总结推广,取得实效,打出“龙江品牌”。

“龙江检察”:今年,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在提高民事检察工作质量方面有何举措?

李靖海: 全省民事检察部门要始终将严把案件和文书质量关作为中心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案件和文书质量控制、监督机制,努力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规范执法水平,不允许“差不多”“大概齐”“无知无畏”、粗放、随意、任性。对案件和文书质量情况要每季度进行通报。民事检察领导和每个干警要把案件和文书质量作为第一要务和首要责任,认真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问题,精心撰写、严格把关检察文书,让每起案件、每篇文书、每个司法行为都经受得起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的检验。

“龙江检察”:今年全省民事检察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到精准监督?

李靖海: 精准监督是检察工作的导向,是民事检察工作的硬核,是把民事检察工作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的根本。我们将从制度设计、工作实施等方面入手,把最高检及省检察院提出的精准监督要求贯彻民事检察工作始终,落实到位。一是集中力量精准监督。集中优势力量组成专班,把握民事检察工作特点,深入研究检察理论和实务问题,把三个效果统一、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作为民事监督司法政策的重要理念,精选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案件,集中精力办成典型案件予以发布。二是坚持监督办案与对下指导并重,夯实办案质量基础。上级检察院要在办理好本院管辖的民事监督案件的同时,根据各地实际,有侧重、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补短强弱。认真开展上级院业务部门对基层联系点工作,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分析总结调整,增强指导工作实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龙江检察”: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办案方面有什么新的部署?

李靖海: 我们考虑,从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民生民利角度,应当充分激活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将视情况组成专班,实行一体化办案,开展专项活动,开辟支持起诉常态化工作新领域,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龙江检察”:在提高民事检察队伍公正司法业务本领方面,今年第六检察部将采取哪些措施?

李靖海: 要想拥有过硬的公正司法业务本领,就必须建设一支学习型的民事检察队伍。必须树牢“学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的理念,坚持工作与培训相结合,普遍培训与重点培养相结合,强调学以致用,守正创新。我们将采取互教互学、岗位练兵、案例教学、“培训+考试”、每日一学、网上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实施精兵培养计划,抽调下级院有发展潜力的同志到省院“以案代训”,参加省院办案、学习、研讨,加快培养精英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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