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受賄91次 安監站長上演“螞蟻搬家式”腐敗

□通訊員 梁熙 張其悅

“我犯了大錯,給黨組織抹黑了!歸根結底還是自己利益燻心,抱有‘小貪不算腐敗’的錯誤觀念。身為國家工作人員,我忘記了自己為人民服務的初心,辜負了黨組織和人民的信任!”在檢討書中,莫神鑑在字裡行間袒露自己的悔過之心。

2019年11月1日,馬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典型的“螞蟻搬家式”受賄案:馬山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原站長莫神鑑在5年多時間裡,利用職務之便,91次收受房地產項目開發商、施工方送給的錢款共計24.04萬元,其中,一次收受最少的僅三四百元,受賄次數之多令人咂舌。

“螞蟻搬家式”腐敗,即貪腐者憑藉手中權力,儘管每次受賄金額不大,但數年、多次持續地貪汙受賄,這種現象也被形象地稱為“蟻貪”。隨著時間推移,“蟻貪”極易逐漸演變成“鉅貪”。

初入基層,盡職履責

1998年12月,莫神鑑剛開始工作,就成為了一名基層計生幹部,從馬山縣古寨鄉計生辦統計員到馬山縣林圩鎮計生辦主任,面對困難重重的計生工作和艱苦的鄉鎮條件,最初的莫神鑑並沒有太多想法,就想著要盡心盡責把本職工作做好,這樣一干就是7年。

“我剛剛到這個鄉鎮的時候,連最基本的計生統計工作都很難開展,但還是儘自己所能去完成本職工作。”莫神鑑回憶起自己最開始在基層的工作和生活時說道。

正如莫神鑑說的,困難重重的工作沒能讓他退縮,極其艱苦的基層環境也沒有撼動他的初心,然而在2007年調回縣城工作後,他的心態卻悄然發生了改變。

“心態失衡”,迷失自我

2007年11月,為更好地照顧家人,莫神鑑申請回到縣城工作,開始擔任馬山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員,並於2015年至2019年期間分別任安監站科員、負責人、站長。回到縣城接觸了紛繁多彩的生活之後,一些朋友來家中做客時,常和他開玩笑說:“你如今也是一個小領導了,怎麼還穿得那麼寒酸,家裡的裝修也太簡陋了。”對比在鄉鎮工作的日子,這讓莫神鑑逐漸產生了一個解不開的心結:“為什麼別人可以賺大錢發了財,而我卻只能日復一日地辛苦工作。什麼時候才能讓自己和家人活得光鮮亮麗?”

2015年1月,莫神鑑擔任縣安監站負責人,手中漸漸有了一些權力,結識的朋友也越來越多,其中不乏許多身家優渥的私人老闆。一開始,面對在吃喝宴請中一些老闆的阿諛奉承,甚至暗示給“好處費”讓他在工程項目安全檢查時“放一馬”,莫神鑑還能堅守底線。可是,漸漸地看著這些低頭哈腰求自己辦事的老闆,居然出入豪車,住洋房別墅,而自己的家庭收入卻還在溫飽線上掙扎,莫神鑑心裡很不是滋味。正是在這樣扭曲失衡的心態下,莫神鑑的理想信念開始動搖,從而漸漸忘記了自己剛踏上工作崗位時的初心。

“當時我手心都出了汗,攥著的紅包被捏得皺巴巴的,還四處張望怕人發現,心想就這一點錢應該問題不大。”莫神鑑回憶第一次接受項目施工方賄賂的情景時講道。就這樣,莫神鑑在忐忑不安中收下了第一個紅包。從此,黨紀國法、個人原則、職責初心被完全拋離腦後。

貪慾膨脹,墮成蟻貪

有了第一次收受賄賂之後,莫神鑑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內心的貪慾。2014年至2016年,老闆黃某先後送錢款36次共計4.47萬元以求莫神鑑在工程項目監督檢查、驗收環節予以“關照”;2015年至2018年間,莫神鑑在施工項目日常檢查期間先後8次收受縣裡某項目施工方“好處費”3.5萬元;2017年至2018年間,莫神鑑6次收受某工程項目公司經理李某的錢款0.3萬元……

“當時抱著僥倖的心理,認為一次收幾百一千元的,沒人知道也沒人會查我這種小人物。”正是因為抱著“小貪不算腐敗”的錯誤觀念和僥倖心理,莫神鑑在扭曲的價值觀和日益膨脹的貪慾驅使下,膽子也越來越大,逐漸地把收“紅包”當成了自己理所應當的報酬,心安理得地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賄賂,在短短5年之內,竟高達91次。

2018年10月,馬山縣紀委對相關企業反映的莫神鑑涉嫌濫用職權以獲取個人利益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2019年4月,經南寧市監委同意,馬山縣監委對其採取留置措施,並於9月將其涉及違法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11月,馬山縣法院對莫神鑑腐敗案開庭審理,12月31日,一審宣判莫神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我犯了大錯,導致家庭破碎、妻離子散,老母親在親戚朋友面前也抬不起頭了。”醒悟後的莫神鑑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和懊悔,但一切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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