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區檢察院多措並舉打擊公交車扒竊案件顯成效


公交車、汽車站是扒竊案件高發的地點,2011年扒竊正式成為刑法學的規範概念。2013年以來,蓮湖檢察院成為全市唯一受理由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移送此類刑事案件的基層檢察院。這類扒竊案件在打擊處理過程中取證工作難度較大,辦理較為困難。該院精心謀劃,多措並舉,有力打擊了公交車扒竊犯罪。

2016年以來,該院受理的公交車扒竊案件位居受理的各類盜竊案件首位。公交車扒竊案件具有特殊性:第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有一部分為聾啞人數量,非聾啞人也多為吸毒、有前科人員。聾啞犯罪嫌疑人利用語言障礙和法定從輕、減輕等處理原則,鑽法律的空子,意圖逃避法律的制裁,一些吸毒嫌疑人,甚至吞食異物逃避制裁。第二,扒竊犯罪嫌疑人多為共同作案,團伙內有多個共同作案的小組,各小組共同研究作案地點,一起出發,一起返回,分工合作,反偵查能力較強,給查處帶來困難。第三,犯罪嫌疑人多為慣犯,作案手段嫻熟。被害人難以在第一時間發現被盜情況,一旦被害人發現被盜後報警,嫌疑人早已不知去向。

處理扒竊案件也存在著取證難、審訊難、深挖難、處理難的諸多司法難點,為提升扒竊案件質量,有效打擊公交車扒竊犯罪,保障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該院採取以下方式提升辦案力度:

1.利用駐公交分局檢察官辦公室平臺,加強與公交分局的交流與合作,著力提升偵查質量意識,定期結合辦理公交車扒竊案件中集中出現的證據方面問題,與公交分局主要業務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共同加以探討解決。  

2.加強偵查活動的宏觀指導,確保從源頭上提升案件偵查質量。積極開展調研,促請公安機關決策層重視提捕案件質量。嚴格督促落實《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以下簡稱意見書),強化個案偵查引導,明確要求公安機關在移送該院審查起訴時必須書面說明意見書的落實情況,並將補充偵查的證據隨案移送。通過上述方式,有力地增強了偵查監督的實際效果。

3.加強內部經驗交流,提高審查扒竊案件的能力。該院第一檢察部利用檢察官聯席會的機會,對於疑難複雜的扒竊案件,將辦理過程、技巧、法律適用難點等相關問題,進行系統的分析總結,促進內部交流,拓寬了辦案視野,有力地鍛鍊提高了整體人員辦理扒竊案件的能力。

  通過上述舉措,打擊公交車扒竊取得了明顯效果。2019年至今,該院受理公交車扒竊犯罪案為75件94人,案發率下降了34.2%。有效的遏制了扒竊犯罪的發生,保障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提升了城市的形象。 (擬文:趙詩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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