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公司可单独申报北京“监管沙盒”试点,P2P网贷或无望

金融科技公司可单独申报北京“监管沙盒”试点,P2P网贷或无望


3月27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征集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第二期)的公告》指出,近期,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第二期创新应用项目征集工作已启动。符合《北京市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创新应用项目征集要求》的金融科技企业、金融机构可以单独或联合申报第二期创新应用项目(科技企业单独申报的项目应具有金融领域应用价值)。

征集要求显示,项目申报主体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金融科技企业。申报项目须符合业务普惠性、技术创新性、风险可控性、需要一定的监管支持。项目申报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自愿配合完成审核、公示、测试流程,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2019年年末北京宣布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六个创新应用成为首批试点项目。这一试点也被称为中国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旨在打造新型监管工具,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守正创新、规范发展。

今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发布公告显示,第一批创新应用项目已通过审核完成登记入箱,分别是:

工商银行 基于物联网的物品溯源认证管理与供应链金融;

农业银行 微捷贷产品;

中信银行、中国银联、度小满金融及携程 中信银行智令产品;

百信银行 AIBank Inside产品;

宁波银行 快审快贷产品;

中国银联、小米数科和京东数科 手机POS创新应用。


上述创新应用将向用户正式提供服务。可以看到,这类项目中,金融机构“搭带”金融科技企业,或金融科技企业“搭带”金融机构,这样“混搭”的申报的主体占了三分之一。


北京第二期征集公告中,对项目的申报条件进行了调整,项目申报的主体不必“混搭”,既可以是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金融科技企业单独申报。

实际上,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近日联合召开的研讨会上,就有专家建议,下一步应允许非持牌机构申请进入沙盒,初期可以要求非持牌机构与持牌机构合作,测试期间使用限制性牌照等监管工具。

蚂蚁金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振华表示,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具有较好的科技能力和创新业务,放开非持牌机构单独申请“入盒”,有利于更加充分地释放金融创新发展动能。不过,这也会给监管部门在风险管理等方面带来更多挑战。

不过,据北京商报报道,知情人士坦言,监管沙箱主要面向未来的一些新业务,强调技术创新和风险可控,因此过去已经运行,且已出现一些风险事件的项目,如P2P网贷等,将不再被纳入监管沙箱试点;而在区块链方面,则应分开来看,如果申报项目是一种分布式技术方案,则有可能进入,但如果说是类似发币的项目,肯定是不被纳入。

新金融深度注意到,征集要求显示,申报项目须符合“风险可控性”,即在以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为基本前提下,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安排,项目具有详尽的风险处理预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监管支持”,即项目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引领,可复制、可推广,或业务创新在当前监管体制下无明确监管细则。

另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下一步,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还将落地更多城市。在试点城市选择上,将配合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深圳、上海、雄安等城市或将入围。


配套监管细则也将落地。相关监管部门将出台管理办法,对试点项目“入箱”“出箱”等一系列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完善试点应用的项目评估标准,优化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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