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最新扶持政策来了!涉及社保、纳税

3月28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召开

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

明确了对流通业中经营主体的

最新扶持政策


涉及与很多人息息相关的

财政、社保、金融等政策


快看!最新扶持政策来了!涉及社保、纳税


对流通业中经营主体的最新扶持政策

一起来看▼


财税政策

对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3月—5月增值税征收税率由3%降到1%,对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对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


将住宿餐饮业2020年发生亏损最长的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加大职业培训的补贴力度;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推行非接触的网上办税。


社保政策

对湖北企业,免征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对湖北以外的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


允许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保。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部分实行阶段性的减半征收,为灵活就业者提供就业和社保的线上服务。


金融政策

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提供专项再贷款,中央财政提供贴息的支持;


对因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引导银行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费用、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低息贷款,定向支持个体工商户。


降低成本

2月至6月一般的工商业电价降低5%,提前执行淡季的天然气价格;


减免国有物业租金,鼓励地方对让利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私有用房业主、平台企业给予补贴;


全国收费公路疫情期间免收通行费,允许困难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


下一步: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推动地方支持物业平台与商户共克时艰,降低企业的租金成本。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建设快递收发站、标准化菜市场、连锁便利店、停车场等便民设施,补足社区消费短板。


延期纳税

● 受疫情影响到期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可补办有关手续、办理申报。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降低纳税信用等级,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3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3月23日,到期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相关省税务局还可以依法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通过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以及社保费缓缴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