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鐵西巡警查獲一名酒後駕駛摩托車人員

為預防和減少因酒駕醉駕行為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人民群眾出行安全。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鐵西大隊在轄區內持續重拳整治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震懾了一批心存僥倖的酒駕醉駕人員,營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圍。

3月26日15時許,鐵西大隊三中隊中隊長劉傑民帶領一線警力在鐵西區英雄大街巡邏執勤規程中,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CL46XX的摩托車形跡可疑,本著逢車必查的原則,巡邏警力迅速對該輛摩托車進行攔截,並示意該車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並對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酒精檢測儀顯示該名駕駛人血液中酒精濃度為:34mg/100ml,已經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標準。隨後,執勤警力請該名駕駛人出示機動車駕駛證與行駛證,針對該名駕駛人飲酒後駕駛摩托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執勤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駕駛人景某某駕駛證記滿12分並暫扣6個月,罰款2000元的處罰。

四平铁西巡警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人员

四平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請尊重法律,珍愛生命,安全出行,文明駕駛,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管部門將常態化整治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並將整治酒駕、醉駕行動進行到底。同時告誡那些心存僥倖,試圖以身試法的機動車駕駛人,只要你敢罔顧他人生命安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出行,交管部門必將嚴懲。

四平铁西巡警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摩托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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