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郭某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3月28日“平安鄭州”發佈消息,鄭州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報全文如下:


疫情防控期間,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2020年3月28日,鄭州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男,30歲,二七區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鄭州郭某某,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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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報道:


據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通報,郭某鵬,男,30歲,現住二七區蜜蜂張街道辦事處京北社區中原東路73號樓,職業為:浩昶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鄭東新區執法大隊勞務人員。郭某鵬從國外返回鄭州後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範玉龍公開表示,“在河南新增病例連續13天清零的情況下,郭某鵬出國前往疫區,返回後行經多地,不如實報告來往真實情況、不按要求配合落實隔離觀察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場所,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多人被隔離的嚴重後果。一人之行為,造成一城的不安,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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