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打盹 高速翻车

司机打盹 高速翻车

3月25日04时25分许,山西省襄汾籍驾驶人李某驾驶晋LXXXXX重型半挂货车行驶至陵侯高速(侯陵)227m+300m处时,因疲劳驾驶,车辆与道路右侧护栏发生碰撞后车辆侧翻至道路右侧边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此事故造成上述车辆受损、路产受损,无人员伤亡。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上路行驶前一定要保证充足的休息,注意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连续驾车时请合理选择休息区休息至少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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