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安曉平辭去齊齊哈爾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2020年3月27日齊齊哈爾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根據本人的請求,經齊齊哈爾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決定接受安曉平辭去齊齊哈爾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並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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