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中院打响复工执行“第一枪”

战“疫”虽未结束,但新疆昌吉州中院新一轮的执行战役已经打响。近日,新疆昌吉州中院执行局利用强制执行手段依法将拍卖成交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刘某申请执行顾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顾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昌吉州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顾某名下的房屋并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次网络拍卖,该房屋以71万余元的最高价竞得。

由于被执行人顾某远在外地,且拒不交付房屋,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交付措施。执行法官朱险峰召开团队会议,针对房屋状况及腾房存在的风险制定了执行预案。3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向社区工作人员核实该房屋现已无人居住后,邀请社区、警务站、物业公司、拍辅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并见证此次交付执行,并找来开锁公司进行强启开锁。进入房间发现该房屋被执行人已搬迁完毕,执行干警、社区警务人员分别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了交付过程,执行干警对房屋内剩余杂物进行登记、核对后,顺利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贝克 李凤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