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委會很困難,已經是全國普遍現象,您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

家有大米之日記


成立業委會很困難其實是有很多原因的,接下來就分析下:

業委會定義: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組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你要成立業委會,那麼首先你要取得小區業主的認可,你得去挨家挨戶找業主們簽字,簽字這都好說,那麼成立業委會你需不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持啊?業委會的業主代表如果不給與一定的勞動報酬,他們能好好服務嗎?那麼問題來了,既然需要一定的資金,就需要業主們共同承擔,收多少合適,給與業主代表多少勞動報酬?又得一起協商,把業主們聚集起來我想著非常不容易,及時這個問題解決了,業委會能不能履行好職責呢?業委會的能否監督得了物業,如果監督不了,大家很快就會內訌,業委會就成了擺設!

業委會的定義只是一個民間組織,賦予業委會的權利很小,就導致了業委會其實就是個擺設!要想業委會發揮作用就得賦予業委會真正監督的權利,要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目前政府部門都沒能管理好物業,業委會就更可想而知了!


靈動LD


我親身經歷過組建業委會的事情。我覺得很困難!一是物業的阻撓,物業把業委會視為一隻對立的組織,二是業主素質參差不齊,不團結,總覺得人能為我,可不願意我為人人。說多了都是眼淚。業主就活該受物業的蹂躪!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魯迅的話是真理


梅茗


我小區四個單元,五十戶。找社區成立的小區自主管理委員會。每平收五角錢的衛生費,小區停車位二十四個,停車費每每輛50元。費用小區一樓場地路燈照明,一個24小時門衛,每月2400元,節假日200元紅包,去年節餘裝了個七個攝像頭的監控設備,五千元,大門有鐵門。晚上十一點半就關門了,相對很安全。

也有幾戶不交衛生費,限好辦,效社區解決。社區不解決,上法院起訴,業主肯定輸。費用還自己出。

今年如有節餘,裝個大門汽車門禁機,不交停車費的業主,車進不來。


笨笨熊155786223


有人不想讓成立,就是物業公司和居委會,這裡面有貓膩,不想讓人知道。


看看事實Y


小區開放型,不要圍起來,你看哪個物業會來,治安問題有社區和派出所,用水用電有水電部門,房屋維修有專門的維修基金,物業純粹是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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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必定要動既得利益方的奶酪,所以既得利益方肯定要從中阻止業委會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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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今絕大多數物業管理都是開發商留下的,代表開發商的利益。

在利益面前,他們會利用一切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即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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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社區成立物業公司,招聘員工分到各小區,按實際開支收取物業管理費,這樣可以減少業主一半費用


陳樹請


感覺物業管理已經到了該立法的時候了,而不是物業管理條例能解決的問題,物業管理牽扯整個千家萬戶業主的利益,不依法解決將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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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業委會很困難嗎?還是全國普遍現象?至少在上海我真沒這麼覺得,正常情況下成立業委會我是覺得一點都不難,如果存在困難的話,那可能是某個小區的開發商遲遲不願意申請成立,業主成立意願不夠積極或者小區房屋質量本身出了問題。

首先,開發商不願意成立業委會。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成立業委會需要業主或者小區的開發商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委會的申請。看上去是業主和開發商都可以申請,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成立業委會沒有開發商的積極配合和支持,那也是很難成立的。如果小區開發商尚未全部出售小區的房屋,或者小區開發商在小區還有地下車庫、商鋪等資產尚未出售,開發商也是不太願意過早成立業委會,以免發生業委會成立後更換物業公司給自己帶來一定的麻煩。

其次,政府部門不願意成立業委會。政府部門不願意成立業委會,聽上去像是政府不作為,其實是政府部門為了維護業主的權益。業委會成立前,小區的公共設備設施維修和養護責任都是開發商的,發生的維修和養護費用也由開發商承擔。業委會一旦成立之後,保質期過後的公共設備設施後續的維修費用都將由業主的維修資金來承擔。政府部門在發現個別小區樓盤房屋質量存在一定問題,比如大量滲漏水的情況後,往往不同意開發商立即成立業委會。通常認真負責的政府部門會督促開發商把房屋的滲漏等公共設備設施損壞維修完畢之後再成立業委會。

最後,業主漠不關心成立業委會。也有這種小區,物業服務還過得去,房屋質量也不錯,業主大家平時也很忙,小區裡也沒有那種能引起大家共鳴的環境髒亂、保安態度差、房屋質量問題等。這種小區,大家普遍不關心窗外事情,對於發起業委會的倡議,大家都不太關心,都不積極參與,這樣也會導致成立業委會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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