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自拆除、遷移!陝西出臺保護條例:延安革命舊址實施原址保護

3月25日,《陝西省延安革命舊址保護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陝西省延安革命舊址保護條例》明確,省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延安革命舊址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重大問題。延安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革命舊址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

條例規定,延安革命舊址應當明確保護管理責任人,根據產權情況進行分類管理,並明確了保護管理責任人應履行的責任。延安革命舊址實施原址保護,不得擅自拆除、遷移;修繕應遵循最小干預、不改變舊址原狀的原則,防止過度、不當修繕。

鼓勵在陳列展示中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技術,促進延安精神和革命文化的傳播。鼓勵將延安革命舊址和其他文化和自然資源進行整合,拓展展示路線和內容,形成聯合展示體系。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延安革命舊址承載的革命歷史和延安精神。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劉雪妮)

(ZH)

不得擅自拆除、迁移!陕西出台保护条例:延安革命旧址实施原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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