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勞動力可免費進行職業培訓!雲南“硬核”措施做好就業扶貧工作

貧困勞動力可免費進行職業培訓!雲南“硬核”措施做好就業扶貧工作

3月24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雲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對有培訓意願的貧困勞動力每年進行一次不受職業補貼標準限制、按照公開招投標確定的金額據實予以補貼的免費職業培訓。


一起來看看《通知》都有哪些乾貨

↓↓↓


給予免費職業培訓


各地要對有培訓意願的貧困勞動力每年進行一次不受職業補貼標準限制、按照公開招投標確定的金額據實予以補貼的免費職業培訓,對迪慶州、怒江州和其他深度貧困縣的貧困勞動力,每年可組織不超過2次的免費職業培訓。所需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


給予生活費和交通費補貼


對參加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培訓期間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給予交通費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給予外出務工獎補


對外出務工且穩定就業三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按照省外就業每人最高不超過1000元、省內(縣外)就業每人最高不超過500元的標準予以外出務工獎補,貧困勞動力憑收入證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原一次性交通費補助政策不再執行。


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有創業意願的貧困勞動力同等享受當地創業扶貧政策,優先給予“貸免扶補”創業貸款支持,經營狀況良好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員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給予當地用人單位

吸納就業補貼


對當地用人單位(不包括就業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納1名貧困勞動力1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給予就業扶貧車間

吸納就業獎補


鼓勵和引導企業將適合分散加工的初級產品生產車間建在鄉鎮和農村,通過創建就業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勞動力就地就近實現就業。各地認定的就業扶貧車間需滿足吸納5人(含5人)以上貧困勞動力就業1個月以上。就業扶貧車間每吸納1名貧困勞動力按照其發給貧困勞動力工資額的15%,給予就業扶貧車間吸納就業獎補,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給予公益性特崗補貼


各地對因疫情等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的“返貧”勞動力,

可開發一批公益性特崗給予就業安置,按每人每月不低於1000元的標準給予公益性特崗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不同崗位的公益性服務程度、服務時間、資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確定,原則上不高於當地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水平,併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安置期限為不超過6個月,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給予“易遷點”服務補貼


對800人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大型安置點,按照每個“就業創業服務站”每年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就業創業服務站“易遷點”服務補貼,主要用於就業政策宣傳、服務保障等支出。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做好輿論引導宣傳


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網絡、微信等新媒體,全方位開展就業扶貧政策宣傳,做到貧困勞動力應知盡知。同時加大對通過政策扶持實現就業增收脫貧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更多貧困勞動力通過轉移就業實現穩定脫貧。


《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原文件與《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通知》為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