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你的收入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為什麼?

正能量說史論今


張某每月工薪所得3.4萬元,需繳納“五險一金”5000元,每月可以扣除5000元免徵額和4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按月稅率方式下,其每月應繳稅額為固定的2590元,但在累計預扣預繳法下,1月預繳預扣稅額為600元,隨後逐漸遞增,到12月預繳預扣稅額達到4000元。

簡單來說,由於每年年初累計收入較低,適用較低的預扣率,預繳稅額較低,但隨著累計收入的增加,適用的預扣率逐漸提高。也就是說,一年之內,同樣的工薪所得收入,最初的適用稅率是3%,隨著累計收入的逐漸增加,適用稅率逐漸提高至10%、20%,甚至更高。

這導致納稅人會發現年初的個稅納稅額明顯低於上一年,減稅效應被放大,但隨後會過一段時間個稅就會增加一定數額,且增加金額會越來越多,個稅納稅額可能會明顯超過上一年的水平,到手收入會相應減少。

不過,全年累計來看,個稅納稅額不會增加,只是在月度分佈上從以前的每月大致相同,變成前低後高,相當於將一部分稅額推遲了一段時間。

對納稅人來說,將一部分稅額延後,意味著部分資金可以在手中多留一段時間,雖然是好事,但從以前每月稅後收入基本穩定,到如今的逐月減少,還需要一個適應過程,在消費和財務規劃上需要合理預測現金流,尤其是對“月光族”來講,可能會在下半年遭遇“由奢入儉難”的境況。

這一繳稅方式的變化,其出發點是減少彙算清繳的壓力。新個稅法對綜合所得按年徵稅,對只有工薪所得收入、也不能享受大病醫療支出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來講,若採用原來的按月稅率繳稅,如果其月收入存在波動,或者有部分月份沒有收入,可能出現某月適用最高邊際稅率過高從而多繳稅的情況,需要在次年辦理年度彙算清繳。

但若按預扣預繳方式繳稅,一般情況下,預扣預繳稅額與應繳稅額相同,無需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既方便了納稅人,也減少了稅務機關的工作量。例外的情況是,如果納稅人在12月沒有工薪所得,或者在某段時間沒有收入,此後月份應納稅所得額不能完全覆蓋其沒有收入月份的免徵額和專項附加扣除,那麼納稅人仍需在年度彙算清繳時,申請退稅。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可以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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