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河西法院集中公開開庭審理許某某詐騙案和梁某某詐騙案,兩起案件均當庭宣判。
許某某詐騙案是河西法院開庭審理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該案由院長李川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獨任審理,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閆秀鎖出庭支持公訴。
梁某某詐騙案由審判員閆清依法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
案件詳情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許某某、梁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疫情防護物資的名義,利用電信技術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故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兩案被告人均認罪認罰,當庭表示不上訴。
疫情防控期間,河西法院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刑事審判工作。
許某某案應用遠程視頻庭審系統進行審理,法庭圍繞起訴書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調查,嚴格按照刑事訴訟程序,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案件審理既嚴肅、有序,又減少了人員的流動聚集。
下一步,河西法院將繼續發揮審判職能,嚴厲打擊涉疫情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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