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的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和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解除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全区所有小区(村)解除封闭式管理。

二、各小区(村)禁止设立“硬隔离”措施,取消居民出行次数限制。

三、所有小区(村)各出入口保持24小时值班值守,结合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有关工作要求,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检查登记,使用“健康码”可免予纸质登记。外来人员、快递外卖、家政服务、返回务工人员、租房户等人员进入小区(村)时,在落实测温检查登记措施基础上,不得随意设置特殊限制。

四、提倡广大居民加强居家防控,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进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

五、小区(村)应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日常消毒。

六、境外返(来)冀州人员要自觉向所在社区(村)提前报备,配合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责、顶格处罚。

七、本通告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


冀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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