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章程

本章程2019年1月1日經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並生效。


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章程

山水田園詩,是詩歌中的特殊表現形式,它以描寫自然風光、山野景物和安逸恬淡的閒居生活見長。詩境雋永優美,風格恬靜淡雅,語言清麗洗練,常用白描手法。詩人們以山水田園為審美對象,把細膩的筆觸投向靜謐的山林,悠美的田野,描摹田園牧歌式的生活。或表達對社會現實的不滿,或表達對寧靜平和生活的嚮往。它萌芽於數千年前的遠古時期,經過漫長時間的發展、完善,到魏晉南北朝時期初步趨於成熟,並形成獨立詩派——山水田園派;到唐朝發展至鼎盛。由於各種社會原因,南宋開始逐漸沒落。之後一直到近現代,雖然代代有山水田園詩歌作品出現,但是並沒有形成較大影響。

山水田園詩派作為重要詩歌流派,是盛唐兩大詩派之一,在我國詩歌歷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對我國詩書畫文化的發展形成了深遠影響,是中國幾千年文化歷史上的不朽豐碑。但自古以來,山水田園詩歌的發展一直是偶然性的,沒有形成專門的統一研究組織。為挖掘、搶救這一古老文化遺產,同時吸收白話文山水田園詩歌形式,在新形勢下讓山水田園詩重返昔日光彩,併發揚光大,中國著名詩人,當代山水田園詩主要傳承人尹長磊先生,站在繼承、弘揚人類優秀文化千秋大業的高度,多年來積極籌劃成立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並選址於國際著名大都市——香港。以社會文明樣板、民主樣板香港為中心,藉助香港的全球影響力和便利條件,實現面向全球傳播文化的初衷。

2018年12月,國際性文化藝術組織——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在香港九龍區正式成立,從此為中國乃至全世界熱愛山水田園詩(以及其它詩歌形式)的詩人們提供了展示、交流、成長、發展的平臺,為中國山水田園詩東山再起並走向世界揭開了嶄新的一頁。

(整理:人民日報社,2020年3月)


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是由全國各族詩人、其它文學藝術愛好者自願組成,並適當吸收國際友人參與的國際性文學組織。在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全國代表大會的領導與監督下,以研究、推廣中國傳統山水田園詩歌為主,兼顧國內外其它詩歌流派;兼顧小說、散文、書畫藝術類事業的推進。繁榮人類文學事業、加強人類精神文明建設。

第二條: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堅持走純文學路線,堅持文藝為民眾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緊緊依靠廣大文友和文學藝術工作者,努力推出無愧於民眾、無愧於時代的優秀作品,不斷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為建設地球村,實現世界大同提供強大的價值引導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動力。

第三條: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的一切活動以所在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活動所在國現有各項法律、法規,依照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

第四條: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貫徹全心全意為文學藝術界朋友服務的宗旨,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職能,把協會真正辦成廣大詩人、作家和其它藝術工作者之家。

第五條: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堅定不移探討適合自身發展的道路,立足中國,放眼全球,著眼於未來。

第二章任務


第一條: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團結全中國乃至全世界所有愛好山水田園詩的詩人、作家、書畫家等藝術工作者、愛好者、支持者,同心同德,發掘、弘揚山水田園詩歌藝術,開展相關理論和學術研究與文學創作,為弘揚山水田園詩歌,兼顧推動其它各形式的詩歌以及文學藝術的健康蓬勃發展,積極貢獻力量。

  第二條:組織山水田園詩愛好者、支持者進行各種學習和討論,召開各類學術研討會、座談會,舉辦各種旨在培養詩歌新人的講座、培訓班等。發現和培養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等新生力量,關心青年文學人才成長,廣泛團結聯繫新的文學群體,發展和壯大文學隊伍。

  第三條:組織各種形式的詩歌徵文、詩歌競賽活動,舉辦會員作品的展覽、展示活動,推介優秀詩歌人才。

  第四條:積極開展與山水田園詩相關的聯誼活動,組織詩人、作家、藝術家促進和加強海內外同行間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探討跨行業合作。

第五條:通過組織國際文學藝術交流活動,增強國與國之間的合作和友誼,向世界展示和傳播中華傳統優秀文化。

第六條:吸收會員,擴大本會的影響力。

第七條:引導廣大會員深入生活、紮根人民,弘揚中華精神、傳播中華價值、凝聚中華力量。

第八條:努力辦好本會所屬文學傳媒,做好所主管文學社團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堅持正確導向,不斷提高質量,努力實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九條:高舉博愛旗幟,摒棄狹隘民族主義、狹隘家國主義,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全人類的進步文化事業。

第十條:組織、參與全國性、國際性的文學評獎活動,對優秀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章會員


第一條:會員是本會發展的基石和中堅力量。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第二條:凡贊成本會章程,支持、愛好或擅長山水田園詩歌,發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學藝術創作、理論評論、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藝術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或會員推薦,經本會專家審議批准,可成為會員。

第三條:凡贊成本會章程,支持山水田園詩歌的發展,有一定數量個人會員和健全辦事機構的文學藝術類社會組織,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全國代表大會審議批准或本會會長批准,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四條: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入會申請表》。

 (二)我會負責審核討論,決定是否通過。通過後頒發會員證及其它必要證件。

  第五條:會員的權利和待遇。

  (一)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二)可受邀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有本會提供的服務、支持和獎勵。

  (三)有權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四)優先、優惠獲得本會編印的圖書和資料。

  (五)作品優先在本會媒介或者合作單位媒介上發表;優先推薦到其它官刊或民刊上發表。優秀者推薦加入中國和國際各級文學藝術組織。

(六)會員個人宣傳或出版個人文集享受優惠待遇。

(七)團體會員接受本會委託,可負責代為聯繫本會在該地或該系統的個人會員。

第六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履行本會決議,積極宣傳本會,積極維護本會聲譽。

  (二)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接受和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三)向本會管理的媒介提供稿件和資料,並積極主動同本會溝通信息。

  (四)介紹文學、藝術愛好者、支持者入會,壯大本會力量。

(五)會員入會需按自願原則交納少許證件費、文學藝術推廣贊助費,一旦入會,身份終身有效。

第七條:會員退會應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任命書等相關資料。

第八條:會員如果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


第一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全國代表大會。全國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全國、全球各分支機構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章程。

(四)選舉研究會主要負責人,表決研究會重要事項。

(五)其它職責。

第二條: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研究會會長負責行駛相關職權,並根據研究會發展需要,協調相關部門臨時決定人事任命等重大事項。

第三條:全國代表大會每3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由會長協同相關部門提議,決定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四條: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常設以下機構,並可根據發展需要增減機構:

(一)會長辦公室。

(二)秘書處。

(三)人事部。

(四)組織部。

(五)宣傳部。

(六)國際事業部。

(七)詩歌研究院。

(八)文學研究院。

(九)書畫研究院。

(十)文藝研究院。

(十一)傳統文化研究院。

第五條:本會根據需要設立名譽職務。具體人選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或會長任命。

第六條: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根據需要發展中國各省市分會、全球各地區分會。


第五章本會經費


第一條:本會的經費來源,包括會員支持、社會贊助以及其它文化經營收入。

第二條:本會鼓勵和爭取多方吸納社會資金,為繁榮人類文化事業服務。


第六章本會常設獎項


為促進詩歌以及其它文學、藝術的發展,本會面向全國或全球常設如下獎項,為保證獎項的含金量、稀缺性,每年只評選1-3名。

(一)中國山水田園詩終身成就獎。

(二)中國詩歌終身成就獎。

(三)中國書畫藝術(或舞蹈、音樂等藝術)終身成就獎。

(四)中國傳統文化(國學)終身成就獎。

其它獎項,根據發展情況臨時研究決定。


第七章中國山水田園詩後世傳承譜系

中國山水田園詩沒落800年之後,重新振興,並在歷史上第一次成立統一組織機構,這是文化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事件。為確保山水田園詩歌血脈百世流傳,本會參考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字輩的使用經驗,定為如下48字:


光、照、乾、坤、清、靜、道、德、文、成、佛、法、仁、倫、智、慧、本、來、自、信、元、明、興、理、大、通、悟、覺、萬、象、皈、依、戒、律、傳、寶、化、渡、心、回、臨、持、廣、泰、普、門、開、放。

具體說明:

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將在後續發展中物色下一代優秀傳人,會長尹長磊的親傳弟子(即我派第一代傳人)定為“光”字輩;“光”字輩的傳人是“照”字輩;“照”字輩的傳人是“乾”字輩......以此類推。“放”字輩之後,由山水田園詩派後世才俊集體討論另續譜系。


第八章補充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聯繫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二、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徽章(即“人才(財)三旺圖”)釋義:

(一)本會徽章圖案,上面是山,下面是水,代表“山水田園”之意。而山水圖案之上的“詩”字,代表本會主要以弘揚詩歌文化為主;用篆體字,代表山水田園詩派歷史悠久,已傳承千年,綿延不絕。

(二)萬經之王《易經》相關理論認為,山管人丁水管財,而“財”與“才”諧音。因此,本會徽章山水兼備,代表所有加入或支持本會、為中國山水田園詩的發展作出貢獻的文化界人士,人、才、財三旺,即:子孫滿堂、文如泉湧、財運亨通;生活、文運、事業蒸蒸日上,萬事如意。


注: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


中華山水田園詩研究會章程

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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