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制度来了!2020第一例,周某110万多债务大部分可免除!

去年浙江温州办理了国内第1个人债务清理的案件,为那些有还款意愿,但却没有还款能力的“良性”负债人带来了一缕曙光,进入2020年之后江苏首例“个人债务清理案件”在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被裁定受理,这意味着个人债务清理机制已经进入了实践阶段,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真的要来了!


个人破产制度来了!2020第一例,周某110万多债务大部分可免除!


就在3月10日,苏州市吴江法院受理了自然人周某的债务清理申请,通过网络摇号确定了管理人,这是江苏省内首例,嘉禾相信接下来我们必然还会看到更多的例子。实际上,在国外的许多国家,个人债务破产已经是非常常见的现象了,当一个人因为种种合理的原因,导致自己失去还款能力,会有一套完善的破产机制来处理,这可以让债务人不至于走向极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个人破产制度来了!2020第一例,周某110万多债务大部分可免除!

去年10月,吴江法院就已经被确定为“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关的试点工作”的试点法院,之后该法院出台了《关于个人债务清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债务清理的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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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初,周某向法院提出了个人债务清理的申请。经过法院的审查,周某由于生意失败负债150多万,其名下的唯一住房被执行拍卖后,依旧还有110多万的债务没还清,法院方面认为,周某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也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其负债都是正常生活、经营中形成的,并不是因为赌博、挥霍消费等不良原因导致,而且在诉讼、执行程序中无妨害诉讼、规避执行行为,债权人对周末的申请也没有异议,所以法院作出了受理的裁定。

问题来了,法院受理周某债务清理申请之后,110万多的负债就可以全部免除不用还了吗?我们不妨参考去年温州第一例个人债务清理最后的结果:负债214万只需还3.2万。由此可以推断,周某110万多的负债,最终应该也是可以免除绝大部分,这对广大负债人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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