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德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楊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震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與私營企業主親清不分,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

楊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八屆德陽市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德陽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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