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车辆管理所继续接受电话预约受理业务,这些业务办理起来很方便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及呼市交管支队关于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部署。呼市车管所深抓严管,在不断强化改革措施执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

改革措施,落实改革内容,提高公安政务服务能力。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已经实现以下车驾管便民举措:

一、成功实施机动车电子化转籍。2019年6月1日,呼和浩特市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成功实施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机动车所有人凡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我市管辖区域(转入或转出地也需实现电子化转籍)的,申请人都可以直接到对方车辆管理所或我市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电子化转籍业务,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二、实现了机动车购置税完税证明在线核查。积极协调呼市税务部门,成功实施了机动车购置税完税证明在线核查。群众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时,无需再提供纸质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一步简化了办理手续。

三、顺利落实摩托车全国通检和六年免检政策。凡登记地为外省(区、市)的摩托车在呼和浩特市办理检验的,不再需要出具异地检验委托书。同时,在呼和浩特市登记的摩托车也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也可以跨省在呼和浩特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四、简化抵押登记手续,深化“警银合作”。呼和浩特市车管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全市设立“警银合作”网点5个,委托银行、汽车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进一步方便群众。

同时,呼和浩特市车管所对59家商业银行、22家汽车金融公司进行了影像化采集。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使用电子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便可办理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业务。

五、扩大原号牌号码使用范围。呼和浩特市车管所按期实施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了原号牌号码使用范围。对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此外,对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的两辆非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申请对机动车号牌号码进行互换。

六、推行“警企合作”机制,扩大服务范围。呼和浩特市车管所已在全市建成并投入运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办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网点28家。群众在授权网点购买机动车后,可直接为新车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在驾车至车管部门办理。此举,在切实方便群众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新车的源头管理工作,确保所有车辆可查可寻。

七、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企业6项措施》及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呼市车管所全面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便民服务措施,积极构建全市购买车辆、选号登记的“一站式”服务。

截止到目前,全市55家机动车销售企业通过服务站覆盖的方式实现了快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将车管服务覆盖到了社区、延伸到了家门口,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便捷等问题。

在全区率先应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专网系统),全市33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全部使用专网系统。

八、便利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呼和浩特市共有入境机场1个、港口0个、车站0个,年均入境人员7.8万人。2017年至2019年,呼市车管所共办理临时入境驾驶许可34笔,平均每年办理11笔。所办理临时入境驾驶许可的外籍人员全部为自驾旅游团,且入境地均非呼和浩特市。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车辆管理所所有车驾管业务继续实行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471-3605184 3605185 3605186,开放窗口办理时间等待上级的通知,有消息会第一时间通过媒体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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