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最新境外疫情輸入風險防控通告來了

保定市公安局
關於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風險防控的通告

近期,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境外疫情擴散蔓延較快,為有效應對和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輸入風險,切實保障全市廣大人民群眾和境外來保人員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有關規定和《保定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應急預案》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所有境外來保的外籍人士和境外歸國的中國公民(以下簡稱境外來保人員),入境前,其親屬、所在單位或接待方必須提前向所在村、社區(居委會)和鄉鎮、街道辦事處報備;對確有特殊情況沒有提前報備的,入境後,必須第一時間撥打0312-110,如實報告本人基本信息、入境時間、途經口岸、乘坐的交通工具、到保後詳細目的地和到達前14天內身體健康狀況等信息。所有境外來保人員,要自覺接受所在地相關疫情防控管理。

二、各用工企事業單位、所有賓館旅店、房屋出租人,獲知從境外來保人員信息後,必須立即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對境外來保人員故意隱瞞不報、不如實報告或不按規定落實防控措施,接待單位和留宿場所不及時報告,導致不良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施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向110舉報進入保定的境外來保人員在我市期間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對經調查核實的線索,給予舉報群眾一定獎勵。

五、外籍人士在保合法停留、居留期間,遭受不法侵害、遇有困難問題、需辦理相關證件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及時處置,並積極提供熱情服務。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保定市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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