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嵊泗:關於全縣禁止捕撈、交易、銷售野生海馬及其製品的聯合公告

轉自嵊泗檢察

舟山嵊泗:關於全縣禁止捕撈、交易、銷售野生海馬及其製品的聯合公告

關於全縣禁止捕撈、交易、銷售野生海馬及其製品的聯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准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等相關規定,野生海馬屬所有種均已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為全面禁止和依法懲治非法捕撈、運輸、加工、經營野生海馬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和保護海洋野生動物資源,嵊泗縣人民檢察院聯合縣海洋與漁業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相關要求,全面禁止本縣範圍內捕撈、運輸、加工、經營野生海馬及其製品。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

自覺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在漁業生產作業中,杜絕非法捕撈、加工、經營、運輸野生海馬及其製品等違法行為。

02

本縣範圍內各鄉鎮、漁港區域均嚴禁從事野生海馬及其製品的收購、販賣活動。

03

本縣範圍內各農貿市場、海鮮乾貨店、保健品店、餐飲店等經營場所,均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野生海馬及其製品的加工經營活動。

04

要充分認識到國家現有法律對野生海馬保護的力度和剛性,如有違反上述禁止性規定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聯繫熱線

12309檢察公益損害與訴訟違法平臺熱線、12315消費者權益投訴舉報熱線、5088110信息中心漁業舉報電話。

嵊泗縣人民檢察院

嵊泗縣海洋與漁業局

嵊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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