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道路橋樑橋下空間利用和管理辦法》實施

橋下空間可“變身”停車場?最近出臺實施的《東莞市道路橋樑橋下空間利用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破解市民停車難問題上,給出了其中一個突破口:橋下空間。濱海灣新區的灣區1號,飲“頭啖湯”在沿江高速橋底配套412個停車位。

根據《辦法》,橋下空間利用應當主要用於公益性開發,原則上不得用於商業開發。這就是說,橋樑下空間可以用作臨時汽車停車場、公交站(場)、出租車待客點、公共自行車站點等公共交通設施場地。

橋底停車場可根據實際增設充電樁

所謂的橋下空間,指橋樑垂直投影範圍內的空間以及橋樑規劃紅線內的陸域用地(不含基本農田、河道及其堤防)。近年來,橋下空間的利用已逐漸成為一種新的土地利用形態和空間形式。

《辦法》提出,橋下空間的利用應當遵循安全第一、公益優先、合理利用、兼顧現狀、整體協調的原則。也就是說,橋下空間依附於橋樑結構而產生,只有在確保橋樑安全和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對橋樑橋下空間進行利用。同時,橋下空間具有較強的公共屬性,應當在優先滿足公共需求的前提下,進一步發揮其更多的實用價值。

《辦法》明確,橋下空間利用應當首先用於城市綠化建設,也可用於道路搶修、搶險和養護、維修材料、設施、設備停放;臨時汽車停車場、公交站(場)、出租車待客點、公共自行車站點等公共交通設施類利用。原則上不得用於商業開發。

根據《辦法》,橋下空間用於停車場的,停車場應平整、防滑,並滿足排水強度要求。出入口須設置限高防撞設施標誌。場內應示明通道、車輛走向路線、停車車位等交通標誌標線。橋柱周邊應設置防撞設施。禁止停放化學危險品車輛和其他裝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公交站(場)的設置應按照國家相關規範實施。停車場可根據實際需求增設充電樁等配套服務設施。

灣區1號飲“頭啖湯”

在橋底配套412個停車位

《东莞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实施

3月25日,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濱海灣新區在灣區1號沿江高速橋底配套412個停車位,打造出東莞首個利用高速橋底空間打造的高品質停車場。

灣區1號沿江高速橋底將鋪設瀝青總面積為10923平方米,花池592米,山上步道120平方米,停車位配套412個。項目改造完成後,灣區1號北側部分形成統一片區,使新區更加區域化,方便管理,提升了新區環境標準和施工效果,在解決停車需求上,作了非常好的嘗試。

據悉,這一項目是東莞市首個利用高速橋底空間打造的高品質停車場。

記者 潘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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