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深夜“電網”捕魚時“落網”

神州瞭望網訊(記者曹曉霞 通訊員 柏惠鑫 周繼坤)兩男子因嘴饞想弄點吃野刀魚吃,遂鋌而走險。沒想到兩人結夥在凌晨偷偷使用“電網”捕魚時被公安機關當場被抓。


兩男子深夜“電網”捕魚時“落網”


3月24日凌晨1點許,江蘇省大豐區公安局白駒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該轄區一河道內有兩人正在電捕魚。白駒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出警,現場看到有一名男子在撐船,另一名男子正在使用電捕魚工具進行電捕魚。待船隻靠岸後,民警將兩名男子當場抓獲,並現場查獲了5斤左右漁貨物全部放生。
據撐船男子小峰和捕魚男子小星交待,他們只是在案發當天晚上,兩人嘴饞想吃野刀魚,抱著僥倖心理在雙方微信聯繫後,便帶上捕魚工具駕船到案發水域進行電捕魚。
根據《治安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相關規定:“未經批准,安裝使用電網,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的相關規定,民警對兩名違法嫌疑人給予了嚴肅的批評和教育,並依法進行了處罰,沒收了非法電捕工具和漁貨物。兩名違法嫌疑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表示後悔並認錯,服從公安機關處理。
在此,辦案民警提醒:非法電捕魚使用的工具大多為超高壓裝置,電壓普遍超過1kv,有效半徑可達30米,所及之處不論大小魚種全部電死,遺留的生物屍體在水中逐漸腐敗變質,導致水域的水體變壞變質,進一步加速水域魚蝦絕跡。然而,少數不法分子通過自制高壓設備進行電捕魚,既觸犯了禁捕規定和法律法規,也影響自身和他人安全。操作人員稍有不慎就會觸電,引發溺水死亡。如果在水上風景區、公共開放水域實施非法電捕魚,還將對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因此,非法電捕魚,既破壞水生態,又違法危險,希望廣大群眾要自覺抵制電捕魚,不經銷不購買相關器具,共同保護水域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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