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無大小之分


貪腐無大小之分

近年來,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不斷向基層延伸,小官鉅貪、小吏巨腐逐漸被人們知曉,看似平常、身處基層的工作崗位,能出現涉及鉅額資金的貪腐現象,著實令人意外和震驚。相比高級領導幹部的貪腐,一個“小”字更能引起人們的注意。

從貪腐行為的實質上來看,貪腐不應有大小之分。無論是職級職位的大小,還是涉及金額的大小,還是造成惡劣影響的大小,對人民群眾來說,貪腐行為就是大事情、壞事情,都是不顧群眾百姓需求,濫用手中權力的亂作為現象。從貪腐的根源上來看,所有貪腐行為都是理想信念喪失的外在表現。都是忘了自己手中的權利是組織賦予的、是人民群眾賦予的,並不是個人的便利工具,更不是用來謀私利的手段。從貪腐行為的影響上來看,無論大小,損害的都是群眾的利益,是組織的形象和威信,由於小官小吏往往身處基層,直接接觸人民群眾,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他們造成的危害和惡劣影響更甚於高級領導幹部。

貪腐本應沒有大小之分,我們應該在政治上不斷錘鍊對黨忠誠的品格,在思想上牢固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在日常行為中時刻繃緊紀律紅線,時刻把人民群眾擺在心中,嚴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勿以惡小而為之,養成一身浩然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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