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出臺15項稅務政策措施 全力支持企業渡過難關

近日,甘肅省稅務局發出通知,從強化優惠政策落實、優化稅收服務和強化保障統籌等方面,提出15項稅收政策措施助力疫情防控阻擊戰。

《通知》明確,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消毒液、酒精、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優先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保障發票供應、優先核准延期繳納稅款。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通知》提出,全力支持企業渡過難關。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落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

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依法調整納稅定額或辦理減免稅手續。自2020年1月25日至甘肅省疫情響應期結束期間,納稅人因服從縣級(含)以上政府安排,不準開工或延遲復工的,未能按規定期限進行稅費申報、稅款繳納等情形,不予加收滯納金和免予稅務行政處罰。

甘肅省稅務部門全力支持公益捐贈行為,對於口罩生產、防護服生產、消毒液生產企業獲得的各級政府給予的防控疾情專項財政補貼,不徵收增值稅。

並全面落實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全力支持保障物資供應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

甘肅省稅務部門將繼續優化納稅服務,實時調整申報期,提倡疫情防控期間,通過電子稅務局等信息化辦稅方式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不見面”服務,通過電話、網絡、郵寄、預約等方式辦理稅費事宜,同時提供“承諾制”容缺服務,推行發票領用網上申領、郵寄配送,實現發票領用“網上辦、線下送、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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