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復工復產腳步加快
道路交通逐步恢復正常
不少小夥伴按奈不住前段時間封閉的心
聚會也妥妥的安排上了
親朋好友一相逢,就免不了喝點小酒!
夜間酒駕醉駕行為有“復燃”跡象!
但是!司機朋友們注意了!你可別以為酒量大、醉不了,小路繞、查不到……只要你敢酒駕,必定將你拿下!
3月20日至22日,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連續三天組織開展了酒駕醉駕週末夜查統一行動。週末夜查統一行動中,全市查處各類違法共440起,查扣違法機動車153輛。其中,酒駕醉駕117起、無證駕駛25起、涉牌涉證35起。
下面,我們來看看現場
案例一 2020年3月20日晚20時57分許,興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在興安縣興桂路新貴花園對一輛桂C牌小型汽車例行檢查時,酒精檢測棒閃燈報警,民警立即對該車駕駛員楊某進行吹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0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員楊某將因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案例二 3月22日,陽朔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縣城供電局路段開展整治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週末夜查統一行動,當晚22時03分,駕駛人曹權平駕駛粵A5YXXX行駛至蟠桃路丁厄至加油站900米處,執勤民警依法對該車輛進行檢查,發現發現駕駛人曹某有酒後駕駛機動車嫌疑,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儀檢測,曹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7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該駕駛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表示懊悔並現場大哭起來。最終,執勤民警對其進行口頭教育並對其依法處以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三 3月23日凌晨12點,高速公路警、路、企“一路多方”聯勤工作人員在巡邏期間發現一輛車在靈川西收費站匝道口停車睡覺,工作人員立即叫醒當事人,在交談過程中發現車內有大量酒氣,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該車輛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27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員楊某將因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駕駛證暫扣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交警蜀黍從不休息,嚴查酒駕不鬆懈!
為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市區、各縣及高速全覆蓋
嚴查! 嚴查! 嚴查!
集結
市區
各縣
高速公路
酒駕醉駕 害人害己
勿貪杯中酒 勿存僥倖心
醉駕判刑悔莫及
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繃緊交通安全這根弦
珍愛生命 拒絕酒駕
遵守交規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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